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冠县南部城区道路及排水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咨询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聊城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1月03日 17:02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冠县南部城区道路及排水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咨询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次公告)
一、采购人: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冠县冠宜春西路10号(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635-5788232(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县(区)经六路小纬四路46-1号 联系方式:13356250384二、采购项目名称:冠县南部城区道路及排水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咨询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525201902000175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冠县南部城区道路及排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 1 |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营范围包含采购人所需购买的服务,以营业执照为准);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咨询(市政交通和给排水专业同时具备)甲级资信证书;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4、供应商近三年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47.000000 |
B | 冠县南部城区道路及排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 1 |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营范围包含采购人所需购买的服务,以营业执照为准);3、供应商近三年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4、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5、供应商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编制服务能力;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25.000000 |
详见谈判文件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谈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