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山圩木艺小镇核心区建设项目(一期)木艺扶贫产业园产品展示和销售中心、金猴山公园总承包

2020-01-07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扶绥县山圩木艺小镇核心区建设项目(一期)木艺扶贫产业园产品展示和销售中心、金猴山公园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绥县山圩木艺小镇核心区建设项目(一期)木艺扶贫产业园产品展示和销售中心、金猴山公园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已由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扶绥县山圩木艺小镇核心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扶发改字〔2019〕10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扶绥顺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申请上级补助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t设计、¨采购、t施工、 t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崇左市扶绥县

建设规模:(1)木艺小镇核心区产业配套规划有木艺扶贫产业园产品展示和销售中心,规划占地面积约14703.14平方米(合22.055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金猴山公园:规划建设游客接待中心、公园大门、公园景观、水体、绿化、基础设施、景观小品等,规划总占地面积约71025.40平方米(合106.538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估算价:7177.68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t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730天(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105天,建设工期为625天(建设工期为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及办理相关手续所耗费的时间的总和)。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0 年3 月至2022 年3 月。(具体施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方案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质量检测、竣工验收等,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工程预算并由招标人和财政评审部门审定为准)、施工的总承包]。具体内容:(1)设计范围:1.木艺扶贫产业园产品展示和销售中心设计阶段包括本项目建设规模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2.金猴山公园设计阶段包括本项目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2)施工范围:施工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最终施工内容的确定以经招标人审核通过的的施工图和工程造价文件清单为准。(3)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档案管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t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建筑 工程设计 乙 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 乙 级及以上资质和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叁 级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 》(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贰 级以上(含贰 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根据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简化优化崇左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流程有关工程的通知,取消网上报名。

请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单位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系统(http://www.czjyzx.gov.cn/gxczzbw/)下载招标文件。

电子投标服务费每个投标人收取0.00元。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2月5 日10 时00 分,地点为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 .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jyzx.gov.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扶绥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电话:0771-7521999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扶绥顺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森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扶绥县空港大道空港大厦9楼地 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137号永凯春晖花

园永凯大厦A区办公区1115室

邮 编:543200 邮 编:530000

联 系 人:孔工 联 系 人:黄 工

电 话:0771-7500626 电 话:0771-5384857

传 真:0771-7500626 传 真:0771-5384857

电子邮箱:fsst7510566@163.com 电子邮箱:346368914@qq.com

2020年1 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