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城市管理局台前县垃圾处理场垃圾搬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1-08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台前县垃圾处理场垃圾搬迁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台前县城市管理局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20年01月08日 16:1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6.98.235:8001/)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 50 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四室;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393-2208391
采购单位台前县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台前县新城区纬六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93-2208391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鸿鑫健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濮阳市华龙区人民路与开州路交叉口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6639336123
公告内容文档
一、采购项目名称:台前县垃圾处理场垃圾搬迁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0-01-6
三、项目预算金额:17740300元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4.1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2011】181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给予中小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有效认定意见或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的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财务报表和县级及以上工信部门出具的文件证明)(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4.2 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3 没有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采购内容:垃圾处理场垃圾搬迁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服务期限:190日历天
5.4服务地点:台前县境内
5.5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或行业标准),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
5.6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包含垃圾清运等相关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6.2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税收凭据;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凭据)
6.3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度(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个审计年度的,提供公司成立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5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期限:本公告发布后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6.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01月09日  至  2020年01月1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6.98.235:8001/)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6.98.235:8001/)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2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 50 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四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2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 50 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四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01月09日至2020年01月15日。
十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台前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台前县新城区纬六路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方式:0393-2208391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鸿鑫健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濮阳市华龙区人民路与开州路交叉口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6639336123
3.监督人:台前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方式:0393-2233620
发布人:张文静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