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2020-01-08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四平市公告时间2020年01月08日 16:2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1月09日 09:00  至  2020年01月15日 15:3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春市吉视传媒东侧8号楼一楼
开标时间2020年02月04日 09:30
开标地点长春华友开元名都酒店三楼意厅
预算金额¥193.9032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002668
采购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云霞 13944499986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华澳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友华城国际三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工 0431-81002668

  吉林省华澳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项目编号:HAGJ-GC-190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0026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赵云霞 1394449998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华澳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0431-8100266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友华城国际三期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AGJ-GC-1900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门屯河线路改造工程;

2.2 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2.3 工程建设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

2.4 计划工期: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施工;

2.5 计划投资:193.9032万元;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含)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终身维修维护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出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以上一个网站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吉视传媒东侧8号楼一楼购买招标文件,持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告知函(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0249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华友开元名都酒店三楼意厅;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 系 人:赵云霞

联系电话:1394449998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澳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友华城国际三期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431-81002668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标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含)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终身维修维护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出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以上一个网站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8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3.903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1月09日 09:00 至 2020年01月15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吉视传媒东侧8号楼一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0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2月0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华友开元名都酒店三楼意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