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车驾管业务用房及政务服务分中心、后勤保障用房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2020-01-1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林市车驾管业务用房及政务服务分中心、后勤保障用房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已由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榆政 发改审发【2019】14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榆林汽车产业园锦业一路以南、长兴路以西;

2.2 项目投资总额:23270181.5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23270181.5元);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榆林市车驾管业务用房及政务服务分中心、后勤保障用房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标段编号: E6108007345usoua068x001;标段类型: 其他;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榆林市车驾管业务用房及政务服务分中心、后勤保障用房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包括显示系统、终端设备、综合应用平台专网服务系统、网络设备及综合布线、机房工程、管理系统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榆林市车驾管业务用房及政务服务分中心、后勤保障用房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机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本企业近半年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3.2 标段名称:榆林市车驾管业务用房及政务服务分中心、后勤保障用房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业绩要求:提供本企业和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近三年已完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各一项(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缺一不可),并提供合同发放机构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备后查或考察,不得弄虚造假,否则视为无效。

3.5申请人信誉要求:申请人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企业库中可查询。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外省企业需提供可查询的“入陕企业基本信息”。以上查询信息须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网页截图。

3.6财务要求:提供申请人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0年01月10日 17时00分至2020年01月15日 17时0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 2020年01月10日 17时00分 起至2020年01月20日 17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1月21日 14时30分 ,地点为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4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网上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 投标期间,申请人不得随意更换填报的项目经理;

9.2申请人网上登记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因不一致或不完善时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9.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申请文件并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PDF格式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上传已签字盖章的完整版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PDF格式)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新世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榆阳区长城北路34号 地址: 榆林市航宇路南世纪嘉兴酒店五楼
联系人: 张惠平 联系人: 郭秀梅
电话: 18966950192 电话: 0912-2256048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肤施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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