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亦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石上镇人民政府宁都县石上镇白莲市场土方工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1-12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赣州亦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石上镇人民政府宁都县石上镇白莲市场土方工程项目(项目编号: GZYS2020-ND-C001)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宁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批复(2020)部门06号,赣州亦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都县石上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宁都县石上镇白莲市场土方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 GZYS2020-ND-C001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工程内容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宁都县石上镇白莲市场土方工程

(国内工程)

1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宁都县石上镇白莲市场土方工程

2、建设单位:宁都县石上镇人民政府

3、项目情况:宁都县石上镇白莲市场土方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土方回填126163.98m3,取土运距3km(砍柴岗到白莲市场)。施工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等等详见“磋商文件”

1737049.85

注:1、本项目设定最高控制价为1737049.85元。

2、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三) 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0年01月13日至2020年01月17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或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ndggzy.com)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六)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地点: 2020年01月2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宁都县梅江镇翠微广场北路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出席磋商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原件。

(七)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34000.00)。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21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系统生成的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的虚拟子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的虚拟子账户)(如果出现异议或异常,应与保证金账户核对清楚;如果保证金管理系统出现故障,应以保证金账户实际到账为准)。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提示:因农业银行的电子投标保证金系统目前存在技术障碍无法退款,所以请各位投标人不要把投标保证金转入农业银行宁都县支行账户,切记!切记!)

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22日0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收取。否则响应无效。

响应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以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废标后或《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在废标后或《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成交供应商以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交易中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职责办理退还手续,逾期退还响应保证金的,除退还响应保证金本金外,还应由承担责任者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响应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八)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转入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财政局,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帐号:2859000103190000329(注:如果是同行转帐的请转2859000103100000866主帐户,备注栏注明329。)),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十)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十一) 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二)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宁都县石上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都县石上镇

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 13970730038

代理机构:赣州亦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登峰一期十六栋二楼201室

联系人及电话:曾媛19179711179

邮箱: gzndys@163.com

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

户名:赣州亦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859000103010000758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赣州亦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查看操作说明
交易主体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