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壶关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壶关县“四好农村路”乡道方(善)流(泽)线、乡道西(堡)黄(山)线公路改造工程设计费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DHZB-CFW-2020001
二、备案编号:壶财采办备案(3)号
三、项目名称:壶关县“四好农村路”乡道方(善)流(泽)线、乡道西(堡)黄(山)线公路改造工程设计费
四、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一包,预算金额:84万元。投标人所投报内容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要求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
3、范围包括:详见谈判文件。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其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1月14日至2020年0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治项目管理分公司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投标人须现场报名,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查验后退回),并提供清晰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购买谈判文件: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职称证书;
5、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完税凭证;
7、投标截止日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
8、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9、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1、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12、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页截图;
13、“信用中国”查询页面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谈判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不邮寄。
七、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01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治市威远门路103号会议室(人才市场南,院内二楼)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前来谈判。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壶关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0355-4275666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治市威远门路103号
项目联系人:冯女士
电话及传真:0355-2110003、18434576667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