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作市场公示栏、制度牌等广告服务其它

2020-01-14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制作市场公示栏、制度牌等广告服务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服务

采购单位贵港市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港北区公告时间2020年01月14日 18:32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31日 09:00
预算金额¥38.5456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美君
项目联系电话0775-2939328
采购单位贵港市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建设中路9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戴美君0775-2939328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兴贵路地产小区10号院1幢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尹培智0775-4269333
附件:
附件1质疑函的答复-贵港市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PDF

  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贵港市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制作市场公示栏、制度牌等广告服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制作市场公示栏、制度牌等广告服务

项目编号:GGZC2019-C3-20242-GXHY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美君

项目联系电话:0775-29393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贵港市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建设中路9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戴美君0775-29393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尹培智0775-4269333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市港北区兴贵路地产小区10号院1幢3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捌万伍仟肆佰伍拾陆元伍角整 (¥385456.50元)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内容:制作市场公示栏、制度牌等广告服务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二、开标时间:2019年12月31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制作市场公示栏、制度牌等广告服务GGZC2019-C3-20242-GXHY

质疑函的回复

质疑供应商:玉林市神话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玉林市东盛华府01号商铺  邮编:537000

联系人:李凯      联系电话:13673670201   

法定代表人:罗都督   联系电话:18677566388

地址:玉林市东盛华府01号商铺    邮编:537000

 

我公司于2020年1月3日上午10时许收到玉林市神话广告有限公司以快递方式送达的对制作市场公示栏、制度牌等广告服务GGZC2019-C3-20242-GXHY项目的《质疑函》原件。我公司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经详细审查并经采购人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该项目于2019年12月19日广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信息,我公司报名后在2019年12月31日参加该项目投标,开标后我公司凌秋玲前往该项目招标文件指定所在地进行实地踏勘,发现该项目部分已经安装完毕,后附照片,试问,一个已经做完的项目为何还要招标,这种先干活后招标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事实依据:该项目于2019年12月19日广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信息,我公司报名后在2019年12月31日参加该项目投标,投标后我公司凌秋玲前往该项目招标文件指定所在地进行实地踏勘,发现该项目部分已经安装完毕,后附照片,试问一个已经做完的项目为何还要招标,这种先干活后招标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2、第二十五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或者成交。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向采购人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我公司要求就上述质疑事项调查核实后作出回复,以维护包括我公司在内的广大潜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否则,我公司将保留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的权利。

二、针对质疑事项具体内容的回复

贵公司所提出的“该项目已经安装完毕”质疑事项、提交的证明材料“照片”,不属于本项目采购的范围,具体详见采购人出具的答复函(详见附件)。

我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依规按正常程序开展本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不存在贵公司所提出的“试问一个已经做完的项目为何还要招标,这种先干活后招标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说法,任何潜在的合格供应商均可按法定程序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贵公司所提质疑事项及证明材料缺乏事实依据,故质疑内容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有向贵港市港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我公司同时将有关情况向贵港市港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备案。

特此复函。 

 

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4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8.54565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