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20年迎新春LED灯布展工程(项目

2020-01-16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迎新春LED灯布展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凤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行政区域凤山县公告时间2020年01月16日 16:21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1月09日成交日期2020年01月16日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邹新峰、韦晓丹、覃海燕
总成交金额¥51.8404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智敏
项目联系电话0778-2259801
采购单位凤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中山路10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工 电 话:0778-6821768
代理机构名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4号铜鼓园写字楼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韦智敏 0778-2259801
附件:
附件1http://www.ccgp.gov.cn/oss/download?uuid=4F1442AFBE2CF95EA53B6515955985 复制链接到浏览器下载附件-定稿-2020年迎新春LED灯布展工程-谈判文件.pdf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凤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委托,就“2020年迎新春LED灯布展工程”项目(项目编号:HCZC2020-J2-70001-GDHC)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CZC2020-J2-70001-GDHC

项目名称:2020年迎新春LED灯布展工程

项目联系人:韦智敏

联系方式:0778-225980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凤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中山路10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工 电 话:0778-6821768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4号铜鼓园写字楼8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韦智敏 0778-2259801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HCZC2020-J2-70001-GDHC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1月09日

成交日期:2020年01月16日

总成交金额:51.8404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标准收费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邹新峰、韦晓丹、覃海燕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七、其它补充事宜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凤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20年1月15日15时30分就2020年迎新春LED灯布展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迎新春LED灯布展工程(项目编号:HCZC2020-J2-70001-GDHC)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2020年迎新春LED安装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2020年1月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谈判公告。

定标日期:2020年1月16日

谈判日期:2020年1月15日

评审地点: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4号铜鼓园写字楼八楼)

合同履约期限:10日历天

四、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邹新峰、韦晓丹、覃海燕

五、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名称:广西凤山县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凤山县凤城镇民安路(文体局职工住宅楼二楼)

成交金额:伍拾壹万捌仟肆佰零肆元整(¥518404.00)

成交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

工期

质量

成交总价(元)

2020年迎新春LED灯布展工程

10日历天

合格

518404.00

 

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人:凤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系人:韦智敏                   联系人:王工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4       地址:河池市凤山县中山路106号

号铜鼓园写字楼八楼

联系电话: 0778-2259801                 联系电话:0778-6821768

监督管理部门:凤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8-6819211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或凤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谈判文件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