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经济开发区百合大道南侧学府路西侧地块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0-01-17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宜兴经济开发区百合大道南侧学府路西侧地块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网上电子投标)

标段编号: YXS20200100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经济开发区百合大道南侧学府路西侧地块项目已由宜兴市行政审批局以宜行审3许[2019]5、6、7、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无锡环众置业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无锡环众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宜兴经济开发区百合大道南侧学府路西侧

2.2 工程规模:宜兴经济开发区百合大道南侧学府路西侧地块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811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6178平方米。其中:

一期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130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561平方米。主要建设2栋商业配套、2栋公寓楼。

二期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181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990平方米。主要建设1栋商业配套、1栋公寓楼及幼儿园。

三期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305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4879平方米。主要建设5栋高层住宅,1个变电站和地下车库。

四期建设总用地面积194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3748平方米。主要建设5栋高层住宅,1个变电站,1个门卫用房和地下车库。

2.3监理范围及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范围: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

1)地基工程:包括桩基工程、基础检测、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及排水工程、地基及基础处理工程等;

2)土建工程:包括地下结构工程、地上结构工程、砌筑工程、防水工程、抹灰工程、屋面工程、楼地面工程、保温工程、门窗工程、幕墙工程、栏杆工程、百叶及铁艺工程、外檐装饰工程、室内及公共部位初装修等;

3)安装工程:包括室内外给排水工程、电气(包括弱电预埋)工程、防雷及接地工程、弱电工程、通风工程、空调工程(如有)、采暖工程(如有)、燃气、消防、人防、太阳能工程、电梯及其他设备安装等;

4)精装修工程:室内精装修工程、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

5)配套工程:包括小区内电力、给水、雨污水工程、燃气、消防、热力、弱电及小区内市政配套的接口等,游泳池系统(如有)、小区内道路及停车场、景观绿化工程、小区外市政道路、人防工程、灯及庭院灯、标志标线、安保系统工程、大门及围墙工程等;

6)附属设施工程:管理用房、垃圾房、配电站、泵房、煤气调压站等;

7)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工程、节能环保工程、临时工程及检测等。

监理工作内容: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

2.4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开始至保修期结束。

计划建设期约60个月,保修期12个月,具体实施按合同执行。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2月28日。

计划保修期: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2.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600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 资质;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3.2.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投标总监理工程师以总监身份在宜兴市内同时已承担的监理工程不得超过2个(含2个),且在无锡市外不得有在监项目(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表),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本工程 不接受 退休续聘的项目总监投标;

3.3宜兴市外监理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局签署意见的有效《入宜监理企业承接监理工程资质核验(备案)登记表》;

3.4其他要求: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规定,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最低配备标准均按如下要求: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 6人,合计10人,以上人员均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或年龄在65周岁内仍在投标人企业执业的退休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协议(开标现场不需提交原件,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17 日至 2020 年 1月 22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9 年 2 月 12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陶都路125号)开标2室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检查须提交的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总监)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19年9月-2020年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拟派项目总监则不需提供)。

5.4其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出席开标会。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合同款支付

1)本工程桩基工程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期建设监理报酬的10 %;

2)本工程基础施工至±0.00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期建设监理报酬的10 %;

3)本工程主体封顶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期建设监理报酬的30%;

4)本工程外脚手架拆除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期建设监理报酬的10%;

5)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且资料交接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期建设监理报酬的20%;

6)本工程审计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期建设监理报酬的15%;

7)本工程保修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期建设监理报酬的5%。

注:监理费支付时,按照一二三四期建设内容的实际完成工作量分别计算付款金额。

8.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信用标 ,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9. 其他

9.1中标后或监理期间更换的项目总监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原中标项目总监也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10.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 年 1 月 17 日至 2019 年 1 月 22 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环众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氿大道

联 系 人:管先生

电 话:15250823949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联 系 人:宗先生

电 话:13752334615

2020年1月17日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通知”区“企业诚信库操作须知”及“下载中心”区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