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0-0368]普宁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

2020-01-2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时间:2020-01-20 00:00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分享到:

普宁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普宁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招标人为揭阳市普宁广业练江生态环保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方式,对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普宁市。

2.2 项目规模:普宁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普宁市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七个街道)、梅塘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云落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工程建设涉及上述项目的设备采购、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含工艺管线、设备、电气、仪表、自控、在线监测(含数据上传)、接入永久用水用电、视频监控及通信通讯等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围墙工程、附属及配套工程等。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方案、技术标准、投资估算等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3 招标范围:普宁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以实际完工的工程量为准) 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同步实施工程(如有)、代建工程(如有)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

2.4 招标内容

1 )保险类别

普宁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同步实施工程(如有)、代建工程(如有)的建筑 / 安装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

2 )保险责任

第一部分 物质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本项目在建设、安装、测试及试运行期间的一切永久和临时工程以及一切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材料、机器设备和设施,在保险期限内由于本保单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引起的物质损失或灭失,包括由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二部分 第三者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自然灾害或发生与本保险所承保工程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包括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

3 )投保利益 / 保险金额

第一部分 物质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永久性工程,便道、便桥及工棚等由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所列临时性工程、原材料、消耗性材料和周转性材料等工程材料、施工所需的标志、标线、标牌等交通安全设施、维修养护设施、救援设施、安全环保和水电气供给设施等配套设施、机器设备以及其他由业主保管或负责的财产等,但承包商带入工地内的施工机械和设备除外。

本项目工程造价(暂定):人民币 2,726,501,600 元。

项目最终的保险金额将以投保人申报的政府相关部门财审的工程结算金额为准,保险公司应根据政府相关部门财审的工程结算金额以多退少补的方式调整保费。

本物质损失部分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2 亿元。

第二部分 第三者责任

因本项目工程建设引起,或与本项目工程直接相关的,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及 / 或财产损失赔偿责任。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50,000,000 元,保险期限内不设累计,其中第三者人身伤亡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 1,000,000 元。

(4) 免赔额

第一部分 物质损失

1 )地震、海啸—每次事故人民币 100 万或损失的 20% ,以高者为准;

2 )洪水、暴雨、暴风、台风、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每次事故人民币 10 万或损失的 10% ,以高者为准;

3 )其他损失—每次事故人民币 1 万或损失的 5% ,以高者为准;

第二部分 第三者责任

1 )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引起的第三者财产损失:每次事故免赔额为人民币 5 万元或损失金额的 10%, 以高者为准;

2 )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每次事故免赔额为人民币 1 万元或损失金额的 5%, 以高者为准;

3 )人身伤亡:无免赔额。

5 )保险期限

1 )建筑期:自本项目业主正式通知保险单生效之日开始直至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项目业主全线投入商业营运之日为止,最长不超过 13 个月。如个本项目所有工程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项目业主全线投入商业营运,本保险期限将自动延长 90天,并不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若工程期延期 90 天后,该项目所有工程仍未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保险人同意按照被保险人提前申报延长保险期限,但被保险人需要补缴相应的保费,附加保费 =该项目原保费×超过 90 天后的延期天数÷(原保险期限天数 +90天)× 80%

2 )保证期:自本项目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项目业主全线投入商业营运之日后 24 个月,如本项目建筑期延期,则保证期限相应顺延。

2.5 保险限价

本项目保费基数暂定为最终可研工程费用 272,650.16 万元(已下浮 2.5% ),综合保险费率最高上限为 0.8‰(不含),总保费不超过 218.12 万元。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可研建设规模

工程费用下浮 2.5% (万元)

完成进度(至 1031 日)

限价费率

限价保费(万元)

完成公里数

完成工程费用比例

剩余工程费用比例

1

云落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0.3 万吨 /

3,114.44

-

66.65%

33.35%

0.8

2.49

2

梅塘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0.6 万吨 /

4,032.7

-

66.85%

33.15%

0.8

3.23

3

云落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21.182km

7,883.1

21.857

100.00%

0.00%

0.8

6.31

4

梅塘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78.3km

24,346.24

68.139

87.02%

12.98%

0.8

19.48

5

流沙中河、环市东路及大南山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

132.311km

68,675.12

102.498

77.47%

22.53%

0.8

54.94

6

流沙新河东、西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

165.455km

114,358.32

111.185

67.20%

32.80%

0.8

91.49

7

燎原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

48.87km

21,897.83

39.004

79.81%

20.19%

0.8

17.52

8

流沙新河南和池尾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

49.955km

28,342.41

45.846

97.63%

2.37%

0.8

22.67

合计

272,650.16

388.529

76.68%

23.32%

0.8

218.1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总公司或经其授权的设置在广东省内的省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注:

①若以省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取得财产保险总公司的唯一授权。

②若出现同属一家保险公司授权的两个或以上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则该保险公司所属的全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书处理。

3.2.2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财产险、责任险),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3.2.3 投标人财产保险总公司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 150 亿元(含)以上。(注:以投标人财产保险总公司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金额为准;如资本金是外币的,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准。)

3.2.4 投标人财产保险总公司 2018 年原保险费收入人民币 300 亿元(含)以上。(注:以中国保险行业信息披露系统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保险行业信息披露系统 “保险公司年度信息披露”中关于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的打印件。)

3.2.5 投标人财产保险总公司 2018 年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 200% 。(注:以中国保险行业信息披露系统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保险行业信息披露系统 “偿付能力信息披露”中关于偿付能力报告摘要的打印件。)

3.2.6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3.1 配备 1 人。

3.3.2 必须具有 10 年(含)以上保险工作经历;

3.3.3 必须获得投标人授予不低于每次事故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独立理赔决策权。

注:项目负责人须提供:

1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承诺书,格式自定。

2 )拟派项目负责人独立理赔决策权授权书。

3.3.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198 月至 2020年 1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以①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②此人在社保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上查询的近 6个月在投标单位投保的相关资料的打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两者之一均可))

3.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4.2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未曾在任何保险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4.3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3.4.4 投标人无不良诉讼记录。

3.4.5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

1 、投标登记前,须办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

2 、未在招标公告第三点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3 、如投标人使用的是新式样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未直接载明所述注册资金和经营范围的,请投标人在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用信息平台下载打印上述内容的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01 20 日至 1 31 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时至 16: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持以下资料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登记: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2 )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

4.2 招标文件及资料每套 1000 元人民币。如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

4.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0 2 11 日 11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0时 30 分至 11 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具体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发布为准

4.4 投标申请人按本公告后附的格式和要求编写并提交投标登记文件后方可投标登记。

4.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其他

1 、本次招标详细信息请查看: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gzggzy.c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等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2 、本项目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中标人(首席承保人)代缴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首席承保人)投标报价中,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应由中标人(中标人按照承保比例支付中标服务费)支付,招标人不再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支付额外的费用。

6. 联系方式

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 316 号金鹰大厦 13楼(邮编: 510080 );

联系人:段工、陈工;电话: 020-83543598

2 )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揭阳市普宁广业练江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 普宁市占陇镇定厝寮村练江南侧

联系人:刘工 ;电话: 0663-2139005

招标人:揭阳市普宁广业练江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20 1 20


请前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www.gzzb.gd.cn 下载以下附件:

附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登记申请

附件:

招标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