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村道路)招标公告

2020-01-2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库尔勒市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村道路)已由库尔勒市交通运输局以库交发[2020]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库尔勒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投资额:518.9278万元;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华龙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疆内施工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辖区境内,合同编号:BZKELNCGLSG2020-01,建设规模:路线由4个乡镇10个村组成,全长12.855km,公路等级四级、沥青混凝土路面,设有涵洞工程。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时间2020年6月30日,计划工期108天。对本工程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等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已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名录中,同时具有类似相关的公路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1)因公路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其他债务问题等被各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保全的;2)被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巴州交通运输局限制投标的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于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2月1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新疆华龙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已录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5份及单位介绍信购买施工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个合同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该合同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2月17日10:00时;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库尔勒市人民东路华誉商务大厦九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该合同段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壹拾万元人民币(¥100000)的投标担保;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户汇出,否则投标被否决。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网和《巴音郭楞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 人:库尔勒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库尔勒市南市区党政办公大楼裙楼1楼

联系 人:刘强

电 话:0996-216858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龙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人民东路华誉商务大厦九楼

联 系 人:宁轶民

电 话:0996-2036789 13579032058

传 真:0996-2216827

库尔勒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