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黄圃镇路灯管养项目澄清公告

2020-01-22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山市黄圃镇路灯管养项目澄清公告(2)
品目
采购单位 中山市黄圃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中山市 公告时间 2020年01月22日 17:48
首次公告日期 2020年01月22日 更正日期 2020年01月1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760-23303008
采购单位 中山市黄圃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中山市黄圃镇新柳东路7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中山市黄圃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3号209卡B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0-83642820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于2020年01月19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中山市黄圃镇路灯管养项目(442000-202001-hp020-000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招标文件评分内容修改原因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商务评分表》内容澄清为:

序号

评审项目

分配分数

评议内容

投标人

1

企业综合实力

10

投标人获得银行出具并有效的资信等级证明:AAA级或以上得10分;AA级得5分,A级得3分,无不得分。

(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14

投标人获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三证同时具备得14分,只具备其中之二得6分,只具备其中之一得2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和认证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企业获奖

10

投标人自2016年至今获得省级或以上质量协会颁发的有效的“用户满意企业”得10分,本项满分10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5

投标人自2016年至今所承接项目获得过国家级质量奖项的每个得2.5分;获得过省级质量奖项的每个得1分;本项满分5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3

人员配备

20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的且同时具备机电或电气类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包含中级)的得5分,未同时具备机电或电气类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包含中级)的得2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电气类或机电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中级职称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3、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高空作业或电工作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每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4、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起重机操作证的每人得2.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备注:同一人只按一个证件计分,不得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由投标单位为其购买的2019年10月-2019年12月的社保证明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设备配套

16

投标人提供自有高空作业车(16米或以上)每台得8分,本项最高得16分。

(备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高空作业车行驶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提供证件原件核查,无原件不得分。)

5

同类

业绩

25

投标人自2016年以来承接的路灯设施维护或管养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5分,满分25分。

(备注:合同期一年或以上的路灯维护或管养项目才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投标文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合计

100

2.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本澄清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1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张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713233-60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760-23303008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
联系人:陈元 联系电话:020-83642820
传真:020-83642820-822 邮编:510050
(三)采购人:中山市黄圃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中山市黄圃镇新柳东路70号
联系人:王燕霞 联系电话:0760-23303000
传真:0760-23227618 邮编:528429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