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C-5提前启动项目场平边坡支护及道路工程补遗、澄清、答疑(一)

2020-01-22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PSC-5提前启动项目场平边坡支护及道路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名称)

补遗、答疑文件第1号

(招标编号:GC20191206020103Z02)

致:各投标人

一、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已收悉。现对如下问题作出以下回复:

问题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投标人近 3(2016 年-2018 年)年(一般限定在 5 年以内) 已完成不少于1个(0 至 3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 万且本合同中含有支护高度不低于 18 米的边坡支护工程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是否指与本项目相关的山体边坡支护(高度不低于18米)的业绩?是否包括基坑支护?

答复:类似项目是指与本项目相关的山体边坡支护(高度不低于18米)的业绩。

问题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建造师,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 建筑工程(级别),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请问:本项目整个施工主要内容为土石方工程与高边坡支护及基础工程,为了满足本项目具体施工内容的专业合理性,建造师专业是否可以修改为(建筑.市政.公路)任何一个专业?

答复:不修改。

问题3: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投标人2016 年 01 月 01 日至今,项目经理具有1 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 万且本合同中含有支护高度不低于 18 米的边坡支护工程施工业绩的得 1 分,最多得 3 分;

请问:由于本项目为山体开挖永久边坡支护工程,请明确边坡支护工程业绩类型是否指山体边坡支护工程,1500金额指合同金额还是指边坡金额 ?

答复:类似项目是指与本项目相关的山体边坡支护(高度不低于18米)的业绩;1500万指的是合同金额为单个边坡支护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合同金额。

问题4: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投标人企业业绩 2016 年 01 月 01 日至今,每具有 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500 且本合同中含有支护高度不低于 18 米的边坡支护工程施工业绩,得 1 分,最多得 8 分;根据此评分标准属于不合理设置有排除他人之嫌,同时根据参与投标企业中,有指定之嫌。应减低分值。不应以个数作为加分的唯一要求,前面招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中资质条件以提到业绩为(0--3)个,因此业绩最多不易超过3过。

以上内容请招标人明确?

答复:招标文件内容作相应调整,详见补遗后的招标文件。

二、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1.1.4项目名称明确为PSC-5提前启动项目场平边坡支护及道路工程;

(2)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业绩时间明确为近5(2016年1月1日至今)年;类似项目明确为: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且本合同中含有支护高度不低于18米的边坡支护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为单个边坡支护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合同金额)。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或其它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清单、图纸等)的复印件。

(3)10.22 其它要求中增加“14.在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后,投标人最终得分相同的,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最终得分与评审价都相同时,由招标人采取公平、公正的方式在并列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15.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59,220,750.31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734,089.21元,规费为1,245,626.43元,投标人按给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进行投报。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按相关规定结算。

16.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2套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供招标人存档。”

2.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评分标准作相应调整。

(1)企业业绩评分修改为“2016年01月0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且本合同中含有支护高度不低于18米的边坡支护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为单个边坡支护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合同金额),得1.5分,最多得4.5分;

注:以证明材料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清单、图纸等,已完成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所示时间为准。若所提供的上述证明均无法体现类似项目业绩或评审标准中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如有),则还须提供其它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项目经理业绩评分修改为“2、2016年01月01日至今,项目经理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且本合同中含有支护高度不低于18米的边坡支护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为单个边坡支护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合同金额),得1.5分,最多得1.5分;项目经理业绩与公司业绩相同的,可重复计分。

注:以证明材料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清单、图纸等,已完成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所示时间为准。若所提供的上述证明均无法体现类似项目业绩或评审标准中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如有),则还须提供其它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投标报价最高分修改为65分。

3. 项目名称统一为:PSC-5提前启动项目场平边坡支护及道路工程。

三、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所机械制造工艺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020年 1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