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程有限公司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扩建万吨/年炼油万吨/年乙烯项目(乙烯部电子汽车衡招标公告[第次变更]

2020-02-2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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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2月20日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宁波工程镇海炼化乙烯项目1532-P0032-0023-汽车衡所需电子汽车衡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00221-2347-909-B1

2.项目内容:宁波工程镇海炼化乙烯项目1532-P0032-0023-汽车衡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汽车衡\100t 3.4m×18m OIML Ⅲ级 无基坑
1.00
包1-电子汽车衡
2
汽车衡\100t 3.4m×18m OIML Ⅲ级 无基坑
1.00
包1-电子汽车衡

4.交货期和地点:2020年9月15日、 镇海炼化项目施工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1.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2016-2018)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三年里至少有一年利润率大于0%。 2.投标人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质量体系认证,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应认证复印件。 3.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4.付款方式:80%到货款+10%调试款+10%质保金,电汇或电子承兑。 5.本设备的质保期为自装置办理交工验收手续之日算起24个月,详见商务合同(质保期以商务合同为准); 6. 须书面承诺:本项目要求为数字化交付,所有招标设备及其所属附件均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2个月内提供完整的SP3D三维模型,交付内容和深度应满足附件4 《供应商数字化交付规范》的要求。 7.投标人需在国内石油化工、电力、煤炭行业中,近五年内具有不少于5台电子汽车衡系统的成功运行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合同中未体现业绩时,须同时附上合同的技术协议(查看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8.须满足招标技术文件中的设备参数要求,见招标技术文件第7大点 9.满足设备供货清单要求,见招标技术文件8.4 10.满足关键部件和部件子供应商分包商清单要求,详见招标技术文件8.4.4 11.其他投标请注意: 1.本招标技术文件中加注星号(“★”)条款为极重要条款,对这些条款的任 何偏离将导致报价无效。 2.加注三角符号(“▲”)条款为重要条款,应严格遵守,不建议有负面的偏差。任何负面的偏差都会反映在评标意见中,并对投标有较大的负面影响。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5 项及以上时,将导致报价无效。 。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2月1日 8:00至2020年2月16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按要求分别单独密封后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使用U盘存放;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并在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4.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02日 09:00。

15.开标时间:2020年03月02日 09:00。

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年03月02日 09:00前与王林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周蕊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8.其他重要要求:请在投标时报出两台电子汽车衡最快的交货日期 。

19.投标说明:(1)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 (咨询电话400-819-8786)。 (2)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可使用个人账号),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标书费,系统会弹出相应提示。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财务开出后将自动发送到投标商预留的邮箱。 (3)关于费用支付的系统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4)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首先认真阅读《电子投标投标特别说明及电子发票操作手册》,如招标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与wzwanglin@sinopec.com联系,邮件咨询请提供招标编号及公司名称。 (5)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王林
电 话:
0574-27668783(电话若无人接听,请发邮件)
电 子 邮 件:
wzwanglin@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周蕊
电 话:
0574-8797 4573
电 子 邮 件:
zhourui.snec@sinopec.com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0日

原招标公告

第1次变更公告

第2次变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