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县长青镇石头坡中心小学学生营养餐食堂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20-02-21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凤翔县长青镇石头坡中心小学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凤翔县长青镇石头坡中心小学学生营养餐食堂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凤翔县长青镇石头坡中心小学学生营养餐食堂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ZJGJ-2020-04CG

三、采购人名称: 凤翔县长青镇石头坡中心小学

地址:凤翔县长青镇石头坡村7组

联系人:凤翔县长青镇石头坡小学经办

电话:0917-751550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高新五路华厦世界城5B-604

联系人:高媛

电话:0917-3415818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凤翔县长青镇石头坡中心小学学生营养餐食堂工程1项

项目概况: 凤翔县长青镇石头坡中心小学学生营养餐食堂工程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56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开户银行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无在建项目证明材料);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投标单位通过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http://wenshu.court.gov.cn/)、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均可查询且无不良记录(附网站截图,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2-24 09:00:00至2020-02-28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高新五路华厦·世界城5B-604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供应商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购置费以公对公银行转账方式汇出至招标代理机构,转账时请备注“XX项目文件费”,收款凭证开标结束后统一开具。【文件购置费汇款账户(非保证金汇款账户):户名: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高新大道支行 账号:103656578644】 2)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请在文件发售期以内将单位介绍信(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及文件费转账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446285649@qq.com,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联系人:高媛 17729300410)。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并确认文件收费到账后,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请及时查收。3)受疫情影响,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可能会变更,具体另行公告,各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及疫情防控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4)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拒绝。各供应商只可委托一名代表到场参与投标,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3-19 09:0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高新五路华厦·世界城5B-604

3、开标时间:2020-03-19 09:0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高新五路华厦·世界城5B-604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7-3415818

2、开户名称: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宝鸡分行营业部

4、账 号:152 209 636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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