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蒲窝镇任家坡村辣椒苗木采购项目

2020-02-26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灵台县蒲窝镇任家坡村辣椒苗木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

采购单位灵台县亚行项目办
行政区域灵台县公告时间2020年02月26日 18:07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灵台县陇塬明都112号商铺)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2月27日 00:00  至  2020年03月02日 00:00
预算金额¥1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 媛
项目联系电话18793328862
采购单位灵台县亚行项目办
采购单位地址甘肃省灵台县城东大街5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093328233
代理机构名称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世纪花园B1区六号楼2单元3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33-8552700

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受灵台县亚行项目办公室的委托,对“灵台县蒲窝镇任家坡村辣椒苗木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一、谈判文件编号:ZZTH-PLLT2020017

二、谈判内容、预算金额

1.谈判内容:

序号

采购项目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辣椒苗木

300000

0.40

120000.00

2.预算金额:12万元,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三、采购需求:

1.交接时间及地点:由中标方负责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方交接。运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装卸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供方负担;

2.中标方在供货完成后,对货物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验收(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之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各项规定);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提供财务报表);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7、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所有原件带至现场查验,留存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的本公司在职人员。

五、投标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3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在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灵台县陇塬明都112号商铺)免费获取谈判文件。

六、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3月6日9时00分。

地点:灵台县亚行项目办公室会议室。

2.谈判时间:2020年3月6日9时00分。

3.谈判响应性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户名: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灵台分公司

账号:4522 1012 2000 0008 94

开户银行:甘肃灵台农村商业银行西城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ZZTH-PLLT2020017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将视为无效投标。

4. 投标人转账或电汇成功后,请于开标时间48小时之前将银行转账或电汇凭据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1652753077@qq.com。

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站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亚行项目办公室

地  址:灵台县城东大街52号

联系人:孙 媛

电  话:1879332886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泾滩路金润国际2号写字楼10层B1004室

联系人:边红兵

电  话:0933-3628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