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公告项目名称:海原县卫生健康局中医医院迁建(第二批)必需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原公告项目编号:NXBFHJ-HY20191209
3、首次公告日期:2020-01-10
4、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场交易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次招标项目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将执行以下规定: (1)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3月12日下午14时30分。 (2)本项目开标地点变更为: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3)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对外省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采用邮寄的非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明确邮寄地址和截止时间;对区内或外省驻宁投标人(供应商)采用邮寄的方式(明确邮寄地址和截止时间),或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做到有限人员递交和即交即走。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寄至规定地点,否则由此导致投标失败自行承担后果。 邮寄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西区1号楼2F-1营业房, 邮寄收件人:沈锋 联 系 电话:0951-5112357/13995219569 。(4)原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现场提供的原件资料,现不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原件,一律以原件扫描件盖公章单独封装为准。(投标单位需保证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5)由于疫情原因不要求投标单位到评标现场进行样品演示。(6)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有关监督部门依法组织开标活动,并及时将开标结果在网上公示。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5、开标时间:2020-03-12
开标地点: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6、采购人名称: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地址: |
海原县海城镇 |
项目负责人: |
田进云 |
联系电话: |
0955-4016063 |
7、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西区1号楼2F-1营业房 |
项目负责人: |
沈锋 |
联系电话: |
0951-5112357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中医医院迁建(第二批)必需设备采购招标文件----1标段--通用医疗设备--二次招标.pdf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中医医院迁建(第二批)必需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2标段--专科医疗设备--二次招标.pdf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中医医院迁建(第二批)必需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3标段--呼叫系统--二次招标.pdf |
代理机构: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