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大气污染精细化防治管控咨询服务项目

2020-03-16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晋州市大气污染精细化防治管控咨询服务项目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晋州市分局
行政区域 晋州市 公告时间 2020年03月16日 11:0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3月18日 09:50至2020年03月24日 09:50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关注项目、下载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保证金。
开标时间 2020年04月08日 09:30
开标地点 晋州市便民服务中心8楼(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八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预算金额 ¥24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瑶
项目联系电话 18833189986
采购单位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晋州市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晋州市和平街2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1-84326152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38号美东国际A座1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1-80872177
开标时间:2020年04月08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晋州市大气污染精细化防治管控咨询服务项目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20034670020017

项目联系人:刘瑶

项目联系电话:18833189986

采购人: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晋州市分局

采购人地址:晋州市和平街21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4326152

代理机构: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38号美东国际A座1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872177

预算金额:24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20年04月08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03-1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0-03-2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关注项目、下载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保证金。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晋州市便民服务中心8楼(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八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并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投标人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时间起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4、2019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5、2019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费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后)。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1、 《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3.667》、《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3.667》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2、参加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82971337)。3、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3.667》(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完成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工作。如果因为使用版本不正确造成废标,后果自负。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或者更正。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3.667》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响应)文件(开、评标过程出现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评标补救措施情形,采用纸质文件开标或评标的除外)。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有缺、损等情况,请于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24小时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