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迎宾大道交通安全设施及抓拍系统工程(第三次)

2020-03-21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经万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江西省欣信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受万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万安县迎宾大道交通安全设施及抓拍系统工程(第三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欣信政采字WA-2019003-3号

2、项目名称:万安县迎宾大道交通安全设施及抓拍系统工程(第三次)

3、采购内容: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及要求

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万安县迎宾大道交通安全设施及抓拍系统工程(第三次)

第三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1

2089685.00元

二、合格投标人(以下资料需单独准备一份,开标现场展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近两年任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原件或复印件或国家税务局证明和所在地社保局的社会保障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服务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由采购代理机构网上查询)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获得:

1、获得时间:发布之日起至 2020年3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获得方式:有意向的服务商可从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吉安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

四、公告截止时间:

1、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20年3月31日09时30分。

五、开标地点: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万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96-5707810。

2、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欣信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吉安市万安县龙溪湾4栋3单元102室 联系人:刘先生 邮箱:3198384804@qq.com 电话:13687060006

七、重要事项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投标单位需严格执行吉市管办字【2020】1号文件;要求烦请出席本项目开标大会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佩戴口罩、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表),并配合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因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需进行体温测量和信息记录工作,为控制开标厅人数,不影响各投标人投标,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提前到达开标厅,且每家投标单位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厅。受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的,另发补遗通知。

2020年3月20日

现场体温测量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评标

开评标室号

报建编号

标段号

项目名称

个人健康情况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2020年1月30日后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到达时间为:

2020年1月30日至今离开过江西? □否 □是

2020年1月30日至今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 ,接触时间为: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所在单位(公章):

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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