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抚宁区医疗保险中心 | ||
行政区域 | 抚宁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03月20日 16:5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3月23日 16:16至2020年03月27日 16:16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2020年3月27日17:30前将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4月14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秦皇岛市抚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58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祝志香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35-6688510 | ||
采购单位 | 抚宁区医疗保险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秦皇岛市抚宁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35-712953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抚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秦皇岛市抚宁区金山大街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35-6688510 |
项目名称: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服务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123230050001
项目联系人:祝志香
项目联系电话:0335-6688510
采购人:抚宁区医疗保险中心
采购人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0335-7129538
代理机构:抚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金山大街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35-6688510
预算金额:158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20年04月14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03-2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0-03-2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2020年3月27日17:30前将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需为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且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投标人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含分支授权机构)批准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人为分公司的,还应出具总公司提供的授权证明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具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新成立企业提供近期会计报表及股本构成情况的说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信用结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将取消现场报名。有意向的供应商须将: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2、(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0年3月23日8:30至2020年3月27日17:30时(北京时间)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fncgzx2008@126.com邮箱并电话通知我中心。(注:1、以上证件扫描件内容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受理;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需写明单位联系人、电话及邮箱;3、开标时须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并与报名时传送扫描件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150000元整。投标人可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提交)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我中心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秦皇岛市抚宁区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