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九洲江特色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及环保配套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0-03-23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陆川县九洲江特色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及环保配套项目总承包已由陆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陆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陆川县九洲江特色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及环保配套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陆发改投资[2019]5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陆川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和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竣工验收、竣工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陆川县乌石镇吹塘村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秸秆和小散养禽畜粪污资源化利用、生物有机肥循环经济处置中心、环保生态沟工程、水肥生态沟工程、水肥一体化智能控制系统以及九洲江流域农业产业转型示范服务平台等。其中秸秆和小散养禽畜粪污资源化利用、生物有机肥循环经济处置中心总面积8696平方米,包括原料收集区建设面积为1657平方米,粉碎混合区占地面积600平方米,堆肥区占地面积1400平方米,值班检测室占地面积25平方米等;环保生态沟工程占地总面积13020平方米;水肥一体化智能控制系统占地总面积43934平方米;九洲江流域农业产业转型示范服务平台占地总面积3460平方米,包括氨基酸菌肥及微生物菌肥生产系统占地面积约440平方米,优质农产品及台湾特色农产品组培苗研发及示范中心项目占地面积约616平方米,现代农业科普培训示范中心占地面积约540平方米(包含九洲江农业产业园办公楼,占地100平方米)以及各种特色芽苗菜生产示范基地占地面积约1920平方米。(设计参数详见本工程初步设计文本)
合同估算价:本工程最高投标上限控制价为1359.126万元(其中:本工程勘察设计费上控价:33.31万元;本工程施工费上控价:1287.2万元;本工程暂列金额:38.616万元。)(合同价格形式:本合同价格最高限价分为勘察设计费、施工费、工程暂列金额;勘察设计费包含勘察、设计、预算编制;施工费包含工程费和设备采购和安装费,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暂列费用指招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预备的用于建设期内不可预见的费用,包括工程招标或签订合同(协议)时尚未确定的内容或不可预见的变更设计、施工等增加的费用,以及一般自然灾害处理、地下障碍物处理、超规超限设备运输等发生的费用。暂列费用使用权归属招标人,签订总承包项目合同时,合同总价不包括暂列费用,暂列费用单独列项,为不可竞争费用。施工费用若审定结算造价低于本项目合同价款,则结算按审定费用结算,若审定的造价高于本项目合同价款,则按本合同价款进行结算,超出部分不予支付,以上风险由中标人承担。最终结算价款由陆川县审计局审定。)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65天(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为45天(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20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0年4月至2021年5月。
设计、采购及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设计阶段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且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的工程预算由招标人和陆川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设计内容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建筑、结构、装修)。(经业主方确定的设计任务书范围内的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方承担责任)。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3)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档案管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施工、直至竣工调试验收、试运行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的总承包内容招标。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中级(或以上级)的技术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建筑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和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 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 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4.1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24日0时0分至2020年3月30日23时59分(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http://ggzy.yulin.gov.cn(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网上报名者,请于2020年3月24日0时0分至2020年3月30日23时59分(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http://ggzy.yulin.gov.cn(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5.2 电子投标服务费每个投标人收取0.0 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诚信库系统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金额
施工工程预付款的金额与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施工费的2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视各阶段工程建设情况分阶段按比例支付。
预付款抵扣
预付款的抵扣方式、抵扣比例和抵扣时间安排:每次抵扣的比例为每次进度款付款金额的20%,直至扣完预付款为止。
进度款支付方式:(1)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 ;(2)合同外(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费用等)按工程计量周期内经相关部门完成审核手续后支付工程量的60%。
工程竣工验收审定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不含税款)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全部返还(无息)给承包人。
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前,工程进度款的拨付累计金额不得超出本项目施工合同价格的 80%,如有超出则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此约定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责任和应履行的义务。
设计费支付方式:承包人提交地勘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及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五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经财政局评审中心评定并取得评审报告后五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项目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设计费总额30%;剩余设计费总额的10%待审计结算审定后一次结清。
暂列金额支付方式:在施工过程期间,不可预见工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手续给予支付。
9、交易服务单位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陆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0775-7275389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陆川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工
电话:0775-7313311
传真:0775-7310988
地址:陆川县城区友爱路(原君丰大楼南楼三楼)
代理机构: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继军
电话:0775-2673291
传真:0775-2672915
地址:玉林市建发街36号
招标人:陆川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