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纪委公务车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0-03-25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兴仁市纪委公务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兴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行政区域兴仁县公告时间2020年03月25日 10:53
报名时间2020年03月26日 09:00  至  2020年03月30日 11:00
报名地点贵州安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驻黔西南州办事处:兴义商城A座15楼1518室)
开标时间2020年03月31日 14:30
预算金额¥7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林
项目联系电话0859-3918233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兴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兴义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9985596836
代理机构名称贵州安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兴义商城A座15楼151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59-3918233
  • 1、项目名称:兴仁市纪委公务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 2、项目编号:GZACXYCG2020-03-09
  • 3、项目序列号:GZACXYCG2020-03-09
  • 4、项目联系人:王林
  • 5、项目联系电话:0859-3918233
  • 6、采购方式: 询价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兴仁市纪委公务车辆采购项目
    • (2)采购数量:4  辆
    • (3)采购预算:720,000元
    • (4)最高限价:720,000元
    •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中标通知书下达后7个工作日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
    •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基本规定条件,须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供应商提供2019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6)本项目 不接受 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03-26 09:00:00至2020-03-30 11: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到贵州安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驻黔西南州办事处:兴义商城A座15楼1518室)现场报名;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0-03-31 14: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03-31 14:30:00
  • 12、开标地点:贵州安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驻黔西南州办事处:兴义商城A座15楼1518室)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5,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0-03-26 09:00:00至2020-03-30 11:0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转账或现金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贵州安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桔丰路支行
      • 帐  号:820000000002359616
  • 14、PPP项目:否
  • 15、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兴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联系地址:兴义市
    •   项目联系人: 吴锦胜
    •   联系电话: 19985596836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精神,投标单位被认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 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且所投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所生产的,对小微型企业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即:评标报价=投标价×(1-6%);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安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兴义商城A座15楼1518室
    •   项目联系人: 王林
    •   联系电话: 0859-3918233

  • 附件:
      1. 兴仁市纪委公务车辆采购项目(二次)(最终版)(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