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蓝科芯屏高新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暂定)项目策划及设计咨询服务
原项目编号:2020BFXBZ00154
原公告日期:2020年03月20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蓝科芯屏高新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暂定)项目策划及设计咨询服务补疑1
项目编号:2020BFXBZ00154
招标文件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详细评审指标中:
1 |
企业业绩 |
2015年1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下列业绩之一,每个得3分,最高得12分: ①产业园的项目策划业绩, ②设计咨询服务业绩。 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0-12分 |
2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下列业绩之一,每个得3分,最高得12分: ①产业园的项目策划业绩, ②设计咨询服务业绩。 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0-12分 |
现更正为:
1 |
企业业绩 |
2015年1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下列业绩之一,每个得3分,最高得12分: ①产业园的项目策划业绩, ②产业园设计咨询服务业绩。 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0-12分 |
2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下列业绩之一,每个得3分,最高得12分: ①产业园的项目策划业绩, ②产业园设计咨询服务业绩。 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0-12分 |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2020年3月28日
2020BFXBZ00154补遗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