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蓝科芯屏高新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暂定)项目策划及设计咨询服务

2020-03-28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蓝科芯屏高新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暂定)项目策划及设计咨询服务

原项目编号:2020BFXBZ00154

原公告日期:2020年03月20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蓝科芯屏高新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暂定)项目策划及设计咨询服务补疑1

项目编号:2020BFXBZ00154

招标文件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详细评审指标中:

1

企业业绩

2015年1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下列业绩之一,每个得3分,最高得12分:

①产业园的项目策划业绩,

②设计咨询服务业绩。

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0-12分

2

拟派项目负责人

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下列业绩之一,每个得3分,最高得12分:

①产业园的项目策划业绩,

②设计咨询服务业绩。

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0-12分

现更正为:

1

企业业绩

2015年1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下列业绩之一,每个得3分,最高得12分:

①产业园的项目策划业绩,

②产业园设计咨询服务业绩。

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0-12分

2

拟派项目负责人

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下列业绩之一,每个得3分,最高得12分:

①产业园的项目策划业绩,

②产业园设计咨询服务业绩。

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0-12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2020年3月28日

附件:

2020BFXBZ00154补遗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