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高新区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空气能设备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4-03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凤翔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凤翔高新区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空气能设备采购项目(三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凤翔高新区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空气能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ZKBHBJ19-1227C-2

三、采购人名称: 凤翔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凤翔县东关1号

联系人:凤翔县公安消防大队经办

电话:0917-721916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701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0917-3365556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凤翔高新区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空气能设备采购项目(三次)1项

项目概况: 采购空气能设备1套,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 取暖

采购预算: 4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法人登记或自然人证明)。2.2、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是被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3、供应商须出具本企业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月至今不少于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月至今不少于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4、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段:自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5、供应商出具近3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4-03 09:00:00至2020-04-1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701会议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获取时间: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10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获取方式:购买磋商文件须持企业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4-13 14:3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701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04-13 14:3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701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7-3365556

2、开户名称: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政府广场支行

4、账 号:2603037309200056029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4-0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