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寻乌生态环境局寻乌生态文明建设路径研究项目编制费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0-04-06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寻乌生态环境局的委托,现就其寻乌生态文明建设路径研究项目编制费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JS2020-XW-C001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寻乌生态文明建设路径研究项目编制费(国内服务)

1

寻乌生态文明建设路径研究项目编制费,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1600000.00

(四)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4月13日。

(七)磋商文件的购买: 2020年4月 13日前(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八)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0年4月17日10: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届时请响应代表人代表携带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响应文件出席磋商会,逾期送达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九)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32000.00 元),须在开启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前到账(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从响应人的对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户名: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寻乌支行;账号:203745987136),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转账时须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用途),响应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具体提交要求详见响应文件,否则响应无效。

(十)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十二)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后的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2、完成并提交江西省寻乌生态文明建设路径研究报告和文本、江西省寻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探索路径方案及条件报告,支付合同金额的30%;3、研究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

(十三)开标事项通知:

1、各响应单位参加开标活动的携带《进入寻乌人员健康状况申报表》和《告知书》如实填写并签字盖章确认或开标现场填写并实行扫码实名登记,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各响应单位代表提前到达开标现场,以做好防疫登记。

2、各响应单位限派1名代表参加开标活动,响应单位代表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登记,并如实报告情况。在进入代理机构门口测量体温后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入场进行防疫登记并签到。为减少人员流动,凡进入开标工作区域的,一律不能随意走动,宣布评审结果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统一离开。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工作区域:(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2)来自湖北等重点疫区的;(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4)未佩戴口罩的;(5)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属于上述情况的响应单位代表,可在开标工作区域门口检测岗处递交响应文件,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接收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

4、自开标现场活动结束次日起14天内,参加现场活动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本人应当立即通知采购人、行业监管部门、代理机构。

5、自觉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进入开标工作区域应当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严禁吸烟、吐痰等不文明行为,严禁聚集交流,做好健康防护,维护好开标工作区域卫生和秩序。

现正处于疫情防控时期,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请各潜在响应人随时关注网站、关注本项目发布的最新信息。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十四)已购买磋商文件的响应供应商,在提交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五)联系方法:

采购人:赣州市寻乌生态环境局

地 址:寻乌县岳家庄大道

电 话:0797-2831687

联系人: 廖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寻乌县中山路海燕茶庄二楼(城隍庙旁)

电 话:0797-2833108

传 真:0797-2833108

邮 箱:gzjsxwfgs@126.com

联系人:王女士

开户行:中国银行寻乌支行

户 名: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203745987136

网 址:http://www.jxsggzy.cn/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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