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某部农副产品采购及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0-04-07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武警某部农副产品采购及配送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采购单位武警某部
行政区域通川区公告时间2020年04月07日 15:2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4月08日 09:00至2020年04月14日 16:3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罗浮广场15-3-4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4月21日 08:30至2020年04月21日 09: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罗浮广场15-3-4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4月21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罗浮广场15-3-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28-67847892
采购单位武警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武警某部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许老师 0818-2638233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正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988号东能中心2号楼21楼2106号,12楼120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女士 028-67847898 19940812481

  四川正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警某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某部农副产品采购及配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警某部农副产品采购及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SCZY-FZC-2020020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28-6784789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警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武警某部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许老师 0818-26382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正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 028-67847898 19940812481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988号东能中心2号楼21楼2106号,12楼120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武警某部农副产品采购及配送项目;2.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采购内容:本项目共计1个包,采购农副产品及配送;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5.本项目预算:以采购人实际需求及用量进行采购,并按实际用量进行结算。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供应商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9.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9.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9.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4月21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4月08日 09:00 至 2020年04月14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罗浮广场15-3-4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在 四川正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罗浮广场15-3-4 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报名时,请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代理机构将留存相关材料备案。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4月21日 08:30 至 2020年04月21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罗浮广场15-3-4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4月21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罗浮广场15-3-4

 

四、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预算:以采购人实际需求及用量进行采购,并按实际用量进行结算。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28-67847892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