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洛河生态治理三期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20-04-1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一、招标条件

洛宁县洛河生态治理三期PPP项目已由洛宁县人民政府及洛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号:宁政文【2019】103号、宁发改【2019】4号)批准实施,项目实施机构为洛宁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就洛宁县洛河生态治理三期PPP项目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现将资格预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宁县洛河生态治理三期PPP项目

2、采购编号:2020-04-15

3、采购内容:洛宁县洛河生态治理三期PPP项目社会资本方

4、项目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洛宁县境内,建设内容为:1、洛宁县洛河生态河堤三期工程(上游郊区段长水桥-罗村沟);2、滨河大道东延线工程(全长11022M);3、洛宁县第四、五水厂工程;4、洛宁县体育公园工程。

5、项目合作期:本项目合作期2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

6、运作模式:采用B0T(Build-Operate—Transfe,建设-运管-移交)运作模式;由政府出资代表和选中社会资本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承担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期满移交等工作,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完好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7、项目投资:本项目工程总投资129837.81万元,资金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项目资本金为26337.81万元,占总投资的20.29%,融资资金为103500.00万元。

8、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最近连续三年内未被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洛阳市人民政府禁止进入河南省、洛阳市工程建设市场;最近连续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

2、资格要求:社会资本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

5、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亿及以上水利工程或市政工程PPP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6、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7、授信要求: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含)5亿元人民币。(提供贷款意向书或授信额度证明相关材料)

8、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9、洛宁县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本项目的申请人。但是按照国办发[2015]42号文的规定,对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前述平台公司和国有企业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需在资格预审前组成,成员不超过3家,项目公司须由牵头人控股;

(2)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资格要求第1、2、8、9条,第3、4、5、6、7由联合体各方联合满足;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职责,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承诺联合体各成员就本项目全过程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各联合体成员提供同一资质证书的,按其资质证书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否则相关申请文件均无效;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资格预审申请、投标和项目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职责及出资比例,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四、资格预审方法

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3、本次招标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单位参与投标。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本次资格预审为网上进行,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用户注册请咨询:0379-69921065;CA数字证书办理及使用,请咨询:96596(省外请加0371)18567666420,18567666421。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0年04月13日至2020年04月17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行缴费(免费的除外)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后,申请人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资格预审文件和制作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咨询电话:高义博18816290733,QQ: 597282094)。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7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洛宁县)(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四楼)。

3、申请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申请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与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4、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外,申请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上发布。

2、申请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水利局

地 址:同心路仓颉大桥东200米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3783176670

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五路23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1-65350087

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程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231161

 

2020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