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湛江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援助热线系统及视频回访系统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心理仪器 | ||
采购单位 | 湛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14日 14:49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20年04月14日 14:30至2020年04月20日 17:3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湛江商务大厦23楼2301号办公室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20年04月24日 09:00至2020年04月24日 09:3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湛江商务大厦23楼2301号办公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04月24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湛江商务大厦23楼2301号办公室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谭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9-3336118 | ||
采购单位 | 湛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湛江市霞山区新湖大道北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郑先生 0759-235217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泰合四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湛江商务大厦23楼2301号办公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谭工 0759-3336118 | ||
附件: | |||
附件1 | http://www.ccgp.gov.cn/oss/download?uuid=A23DA23E110034EC14C7BB941F1F9B 复制链接到浏览器下载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xls |
广东泰合四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湛江市第三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湛江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援助热线系统及视频回访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湛江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援助热线系统及视频回访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TH20HC0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工
项目联系电话:0759-33361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湛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湛江市霞山区新湖大道北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郑先生 0759-23521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泰合四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谭工 0759-3336118
代理机构地址: 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湛江商务大厦23楼2301号办公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项目的名称:湛江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援助热线系统及视频回访系统采购项目2、数量:1批3、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心理援助热线系统及视频回访系统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须提供以上内容的查询结果(注: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4月24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4月14日 14:30 至 2020年04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湛江商务大厦23楼2301号办公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4月24日 09:00 至 2020年04月24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湛江商务大厦23楼2301号办公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4月24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湛江商务大厦23楼2301号办公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一、报名须提供的资料(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1、《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下载打印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对其资格的确认,其资格最终以其投标文件所附的资格文件经相关评审程序审核结论为准。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工
项目联系电话:0759-3336118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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