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景宁畲族自治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景宁畲族自治县老干部服务中心修缮改造提升工程电梯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 采购编号:浙明丽采2020013号
二. 项目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老干部服务中心修缮改造提升工程电梯设备采购项目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
五.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
1 |
景宁畲族自治县老干部服务中心修缮改造提升工程电梯设备采购项目 |
1 |
项 |
详见本文件第二章 |
48.5 |
六. 投标人的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3.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4.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处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特定条件:
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⑵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七.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8.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4月15日—2020年04月22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9.招标文件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0.招标文件发售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⑴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电子邮件(154012604@qq.com)至采购代理机构。为确保报名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报名资料后及时与采购文件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11.履约保证金:
11.1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
11.2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
12.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06日09:30时(北京时间)。
1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三号楼一楼)
14.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0年05月06日09:30时(北京时间)
15.开标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三号楼一楼)
16.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宁)(http://jn.lssggzy.com/jnweb/)
17.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梅科长 联系电话:0578-5091290
地址:景宁县复兴西路32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叶丽萍 联系电话/传真:0578-2178552、13884388548
质疑联系人:叶艳萍 联系电话/传真:0578-2178552、15257803098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608号6楼
采购人: 景宁畲族自治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04月15日
招标文件-电梯(终稿).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