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试点村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浩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舜井大道307号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4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招标编号HBHC2020-4-19,采购计划备案文号:随财采计[2020]37号;
1.2 项目名称:美丽乡村试点村建设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395万元
1.5 最高限价:395万元
1.6 采购需求:详见施工设计图图纸、预算文件、招标答疑(若有)及工程量清单
1.7 合同履约期限: 150 日历天
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有关行政管理、司法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2)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没有压证管理或在建工程情况;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在册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或造价师)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齐全,并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2018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至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
(5)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申请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在本项目投标评审前,若供应商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4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随州市曾都区舜井大道307号(原东城派出所办公楼四楼财务室)
3.3 方式:由法人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健康码佩戴口罩并提供《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且清晰可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4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0年4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随州市曾都区舜井大道307号(原东城派出所办公楼四楼开标室)。
五、开启
5.1 时间:2020年4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随州市曾都区舜井大道307号(原东城派出所办公楼四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随县唐县镇人民政府
地址:随县唐县镇紫金中路36号
联系方式:余洪涛 1587125193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浩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曾都区舜井大道307号四楼
联系方式:黄工 15377283923
湖北浩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