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高唐县赵寨子镇人民政府河道回填土方工程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高唐县赵寨子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聊城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21日 09:47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05月07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高唐县赵寨子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聊城市鹏程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高唐县赵寨子镇人民政府河道回填土方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高唐县赵寨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山东省高唐县赵寨子镇赵寨子街310号(高唐县赵寨子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7753369798(高唐县赵寨子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聊城市鹏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市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县(区)湖西付坟村号 联系方式:0635-7028216二、采购项目名称:高唐县赵寨子镇人民政府河道回填土方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526202002000051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高唐县赵寨子镇人民政府河道回填土方工程项目 | 1 |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22.000000 |
详见文件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