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邙岭镇人民政府2020偃师市邙岭镇花卉市场道路硬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4-27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邙岭镇人民政府委托,就2020偃师市邙岭镇花卉市场道路硬化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2020偃师市邙岭镇花卉市场道路硬化项目

二、项目编号:偃师政采磋商(2020)0123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2020【106】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第1标段(包)2020偃师市邙岭镇花卉市场道路硬化项目,预算金额:1214835.83元;

四、招标(采购)项目简要说明:1、项目概况:2020偃师市邙岭镇花卉市场道路硬化项目,主要内容为镇区花卉交易市场道路硬化长573米、宽10米、厚0.18米,大门口场地硬化218㎡、厚0.12米等;

2、项目地点:偃师市境内;

3、工期:30日历天;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5、采购范围:磋商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0、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五、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所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人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19年6月(含)以来连续半年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

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5、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19年6月(含)以来连续半年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

6、供应商须提供(2016、2017、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供应商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7、供应商须需提供2019年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8、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出具资产信誉及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9、其他:

(1)同一采购包的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2)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3)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磋商开启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其将不被接受);

10、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七、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本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九、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04月28日至2020年05月07日24:00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十、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方式:

1、本次招标(采购)实行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用户注册请咨询:0379-69921065;CA数字证书办理及使用,请咨询:96596(省外请加0371)18567666420,18567666421。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0年04月28日至2020年05月07日,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采购)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十一、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2020年05月12日 09时30分。

2、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4、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偃师市邙岭镇人民政府

地址:偃师市邙岭镇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先生 0379-67538001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9号奥林商务1103室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温先生 0379-65988118

十五、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偃师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十六、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020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