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及登记发证采购项目(分包二)采购公告

2020-04-3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项目概况

宿豫区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及登记发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5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004205

(二)项目名称:宿豫区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及登记发证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项目总预算约为720万元,共2个分包。

分包一:大兴镇、丁嘴镇、陆集镇、顺河街道、仰化镇、下相街道、新庄镇约4.58万宗地的不动产权籍调查及登记发证工作,预算约366万元。

分包二:化工园区、来龙镇、曹集乡、保安乡、侍岭镇、关庙镇约4.42万宗地的不动产权籍调查及登记发证工作,预算约354万元;

(四)最高限价(如有):

分包一:预算约366万元;

分包二:预算约354万元。

(五)采购需求:1、不动产权籍调查及登记发证

依据《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的要求,以现有地籍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宗地为依托,以满足不动产登记要求为出发点,充分利用已有不动产权籍调查、登记以及前期审批、交易、竣工验收等成果资料,采用已有地籍图、地形图、影像图等图件为工作底图,通过内外业核实、采用全解析法,实地进行测量,所有工作范围以实际宗数为准,不重不漏,确保全覆盖,中标价格保持不变。

2、不动产权籍数据库建立

按照部、省厅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建库相关要求,建立宿豫区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及统一登记数据库,并且与宿迁市暨有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进行衔接。所需软件采购费用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六)合同履行期限:必须按照甲方工作计划安排,2020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房屋调查及宗地补测,2020年12月30日完成数据成果及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和登记发证工作。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八)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19年 10 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且测绘资质专业范围业务范围须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不动产测绘。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评标办”内容。

四、投标人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评审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采用最低价评标价法的,评价结果为三星的给予1%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二星的给予2%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一星的给予3%的价格加成。由于系统正在建设中,所有供应商均暂按四星进行评审。

五、获取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20年05月06日9:002020年05月11日 17:30

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打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二)供应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可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及电子签章在线办理系统http://ca.sqsoft.net/进行在线办理,咨询电话:0527-84396015,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本项目共分二个包。各供应商可同时参加上述二个分包的投标,但仅可成为一个分包的中标人。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分包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则在其报价最高的分包上中标,不再参与另一分包的中标候选人排序。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6日 09:30:00

(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现场开标。开标地点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具体房间详见开标区导示牌)。

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宿豫分局

地址:宿豫区湘江路29号

联系方式:0527-84465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国泰广场3号楼

联系方式:0527-818899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艳(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0527-81889995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