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根德营子乡人民政府朝阳黄木养殖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5-07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朝阳黄木养殖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品目

工程/建筑物施工/其他建筑物施工

采购单位朝阳县根德营子乡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0年05月07日 14:5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5月08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12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77号)
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9日 10:00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898091405
采购单位朝阳县根德营子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朝阳县根德营子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魏先生13898091405
代理机构名称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7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商先生0421-7261179

  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朝阳县根德营子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朝阳黄木养殖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朝阳黄木养殖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XZBSG【2020】G00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8980914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朝阳县根德营子乡人民政府

地址:朝阳县根德营子乡

联系方式:魏先生138980914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商先生0421-7261179

代理机构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7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朝阳黄木养殖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朝阳县根德营子乡人民政府 委托,为 朝阳黄木养殖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朝阳黄木养殖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HXZBSG【2020】G0011

3、建设单位:朝阳县根德营子乡人民政府

4、建设地点: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根德营子乡黄木村

5、信息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6、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7、质量标准:合格

8、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9、计划开、竣工时间:2020年6月5日开工—2020年6月30日竣工(26日历天)

(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2)凡辽宁省行政部门建设市场信用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外省投标单位必须办理入辽备案手续(外省和外市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办理入朝备案手续)。

(4)施工方自行负责协调项目区乡、镇、村及村民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5)为增加当地税收,施工单位须将本项目涉及的相关税费交到项目所在地。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恶意围标、串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进行失信曝光。

(8)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三、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于 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12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至16:00时(节假日不休息)到招标代理公司进行购买招标文件,请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单位防伪公章):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证明)

(4)开标会场参与人员与报名时人员一致

 

(5)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6)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

2、招标文件购买地址: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77号)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不超过合同估算价的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方式进行缴纳)

5、工程有关事项备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中标单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与建设方签订合同,中标单位在规定施工期限内未履行施工承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建设方将拒绝结算工程款。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5月29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本公告有关内容及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朝阳县根德营子乡人民政府

地    址:朝阳县根德营子乡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1389809140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分公司)地址: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77号

联系人:商先生

电  话:0421-7261179

 

    2020年5月7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08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77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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