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雄高速公路高碑店连接线、荣乌高速高碑店段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0-05-07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京雄高速公路高碑店连接线、荣乌高速高碑店段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雄高速公路高碑店连接线、荣乌高速高碑店段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核准文号:冀发改招标核[2019]154号、冀发改招标核〔2019〕124号,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19】824号、冀发改基础〔2019〕6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交通运输局(京雄高速公路高碑店连接线)、河北雄安荣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荣乌高速高碑店段),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自筹和项目业主出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碑店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省高碑店市。 2.1.2建设内容: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包括主线和大兴国际机场北线支线。其中主线起自涿州市京冀界与北京段顺接,向南经涿州市、固安县、高碑店市、雄安新区,止于容城县张市村南,与既有荣乌高速公路相接。支线起自涿州市京冀界(永定河)与北京段顺接,向西经涿州市义和庄镇与主线相接。 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起于廊坊市永清县刘街乡南大王庄村南,终于保定市定兴县柳卓乡东侧,与京港澳高速公路交叉设置枢纽互通并预留西延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 (1)京雄高速公路高碑店连接线现有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15处与京雄高速交叉。 (2)荣乌高速高碑店段现有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30处与荣乌高速交叉,0.4kV机井通电电缆线路128处与荣乌高速交叉。 2.1.3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日期 2020年6月,计划工期 2个月,具体可根据电力管理部门停电检修期调整,直至新线路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具备切改条件;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10kV及以下线路电力迁改工程的项目管理、设计、物资采购、建安施工、线路本体移交、性能保证、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外部协调等,直至竣工验收全部工作过程。包括改造线路旧路径拆除、废旧物资运输处理和征拆赔补、长期租地、临时占地、青苗赔偿、线路通道的清理及拆除、施工便道、与第三方的协调以及附属工程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工作。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17年5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多于2个,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承担施工任务且具备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本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5-07 09:00至2020-05-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保定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程项目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5-27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即为电子签到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招标人定于2020年5月27日9时30分在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举行开标会。投标人在确保按时完成电子签到、解密的前提下,可自行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高碑店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高碑店市南大街 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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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050000
联系人:

陈程

联系人: 黎亚林
电话:

0312-2913802

电话: 0311-6905206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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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311-69052033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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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ahzb6@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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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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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建设南大街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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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696048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