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交通运输局青冈县2020年路网改善及危桥改造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20-05-07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青冈县2020年路网改善及危桥改造PPP项目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路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青冈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区域黑龙江省公告时间2020年05月07日 18:22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9日 09:30
资格审查日期 2020年05月2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5-3238186
采购单位青冈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单位地址青冈县青冈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姜先生0455-3238186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华鸿国际中心3号楼12层12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先生0451-51085723
附件:
附件1青冈县2020年路网改善及危桥改造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5.6.pd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青冈县2020年路网改善及危桥改造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青冈县2020年路网改善及危桥改造PPP项目

项目编号:BTZB-20A31B09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5-3238186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青冈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青冈县青冈镇

联系方式:姜先生0455-323818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0451-51085723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华鸿国际中心3号楼12层1201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2321.78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20年05月08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1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华鸿国际中心3号楼12层1201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请申请人于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华鸿国际中心3号楼12层1201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2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并审核通过。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核查路径: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5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独立投标人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近 3 年财务报表净利润为正),且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提供社会资本相关征信证明材料。6 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本项目融资合法有效金融机构授信证明(如贷款承诺函),且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8800万元。7 申请人近五年(2015年1月至申请截止时间)累计承揽过投资建设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的公路工程投资项目。8 申请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9 申请人近五年(2015年1月至申请截止日期)承揽过类似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施工任务。10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具备10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及主要施工管理工作,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020年1月—4月,证明材料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查询社保账号及密码);项目总工程师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020年1月—4月,证明材料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查询社保账号及密码)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执行。

四、审查标准、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20-05-29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9日 09: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华鸿国际中心3号楼12层1203室)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青冈县2020年路网改善及危桥改造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BTZB-20A31B09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冈县2020年路网改善及危桥改造PPP项目(项目名称) 已由青冈县发展和改革局青发改字﹝2020﹞88 号、89号、90号、95号批准建设,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采购人是经青冈县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青冈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政府批准,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操作模式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青冈县

2.1.2 建设规模:子项目一青冈县2020年路网改善工程项目,共改造三级公路3条,总里程28.834公里,其中:兴华镇至祯祥镇公路(迎春镇至祯祥镇段)项目里程6.3公里、通顺村至新村乡公路(黑大路至连丰乡段)项目里程9.8公里、青冈县至劳动镇公路项目里程12.734公里;子项目二青冈县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项目,共改造危桥893.95延长米/42座。

2.1.3 技术标准:子项目一,公路等级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分别采用40公里/小时、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分别采用8.5米、7.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

子项目二,本次危桥改造工程设计,桥梁宽度分别为8.5米、7.5米,桥面净宽分别为7.5米、6.5米,波形梁护栏宽0.5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1/50,桥梁上部构造分别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混凝土空心板、矩形板;下步构造分别为钻孔桩基础、薄壁台、柱式墩台。

2.1.4 建设工期:计划2020年10月竣工。

2.1.5 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12321.78万元,包括可研批复建设投资12061.83万元,建设期利息259.95万元。其中:1、子项目一项目总投资7266.66万元,包括可研批复建设投资7126.05万元,建设期利息140.60万元。2、子项目二项目总投资5055.12万元,包括可研批复建设投资4935.78万元,建设期利息119.35万元。

2.1.6 项目资本金比例:项目资本金 2464.36 万元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以拟申请的交通运输部补贴资金(共计 2256.50 万元)中的 1207.54 万元出资和社会资本依法出资1256.82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20%;其余拟申请的交通运输部补贴资金剩余部分 1048.96 万元作为项目建设补助,缺口 8808.46 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通过多种渠道依法筹集,占项目总投资的 80%。

2.1.7 项目合作期:本项目合作期11年(2020-2030年),其中:建设期1年(2020年)、运营期10年(2021-2030年)。

2.1.8 回报机制:本项目的收益为政府运营补贴。

2.1.9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包。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选择青冈县2020年路网改善及危桥改造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

2.3操作模式

2.3.1 本项目的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经青冈县人民政府授权,青冈县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专业的、有资金实力的社会资本;由青冈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政府方出资代表青冈新拓路桥投资有限公司和中选的社会资本共同出资在青冈县设立项目公司(SPV),由项目公司负责依法融资并按照贷款协议偿还贷款;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依法选择总承包单位完成项目工程建设,自主或经批准后选择合格的维修养护机构或者专业公司进行运营维护工作,项目公司通过获得政府基于可用性的绩效考核结果在运营期分期支付的运营补贴和经营开发收入收回投资并获取合理收益;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青冈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

2.3.2 政府将与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2464.36 万元,政府方出资代表青冈新拓路桥投资有限公司以拟申请的交通运输部补贴资金1207.54 万元持有项目公司 49%股权;社会资本以现金方式出资1256.82 万元,持有项目公司 51%股权。

2.3.3 本项目由政府提供建设补助,补助金额为:1048.96万元,补助形式为:现金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独立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1.2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并审核通过。

3.1.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核查路径:

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

3.1.5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独立投标人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近 3 年财务报表净利润为正),且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提供社会资本相关征信证明材料。

3.1.6 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本项目融资合法有效金融机构授信证明(如贷款承诺函),且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8800万元。

3.1.7 申请人近五年(2015年1月至申请截止时间)累计承揽过投资建设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的公路工程投资项目。

3.1.8 申请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1.9 申请人近五年(2015年1月至申请截止日期)承揽过类似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施工任务。

3.1.10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具备10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及主要施工管理工作,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020年1月—4月,证明材料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查询社保账号及密码);项目总工程师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020年1月—4月,证明材料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查询社保账号及密码)。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

3.2 联合体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3家。

3.2.2 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应满足的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按照股权比例加权计算后满足资格条件。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否则,相关资格预审申请均不予以通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华鸿国际中心3号楼12层1201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29日9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华鸿国际中心3号楼12层1203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青冈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青冈县青冈镇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455-3238186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华鸿国际中心3号楼12层1201室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51085723

                     2020年5月7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青冈县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由青冈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政府方出资代表青冈新拓路桥投资有限公司和中选的社会资本共同出资在青冈县设立项目公司(SPV),由项目公司负责依法融资并按照贷款协议偿还贷款;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依法选择总承包单位完成项目工程建设,自主或经批准后选择合格的维修养护机构或者专业公司进行运营维护工作,项目公司通过获得政府基于可用性的绩效考核结果在运营期分期支付的运营补贴和经营开发收入收回投资并获取合理收益;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青冈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