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六合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PPP项目 | ||
品目 |
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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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南京市六合区水务局 | ||
行政区域 | 江苏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05月13日 14:4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05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20年05月1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荔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83668533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六合区水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六合大厦22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23号知海大厦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南京市六合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PPP项目(JSZC-G2020-122)的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JSZC-G2020-122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南京市六合区水务局的委托,就南京市六合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PPP项目(JSZC-G2020-122)进行政府采购,已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了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现就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进行更正。
一、原采购公告主要信息:
原采购项目名称:南京市六合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PPP项目
原采购项目编号:JSZC-G2020-122
原公告日期:2020年4月24日
原公告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
二、更正信息:
1、原资格预审文件第9页“(一)基本条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中:
“2、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2、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18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2、原资格预审文件第12页“1.1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中:
“(4)经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若申请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019年新成立公司的无需提供);”
“(4)经审计的2018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若申请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原资格预审文件第31页“十二、联合体协议书”中:
“5、联合体各成员未来在项目公司中所占股权比例如下:联合体牵头方占股 %,联合体成员一占股 %,联合体成员二(如有)占股 %,合计占比90%。”
“5、联合体各成员未来在项目公司中所占股权比例如下:联合体牵头方占股 %,联合体成员一占股 %,联合体成员二(如有)占股 %,合计占比95%。”
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侧3019办公室 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
采购中心联系人:郑荔唐文联系电话:025-83668535 83668519
采购人:南京市六合区水务局
地址: 南京市六合区六合大厦22楼
联系人:朱晓冬 联系电话:025-57100232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