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里县庙尔沟镇金塔区供水工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塔城地区托里县庙尔沟镇金塔区供水工程已由托发改农经[2020]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为申请政府债券资金及自筹,项目法人为托里县水利管理站,招标人为塔城地区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EPC承包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托里县庙尔沟镇金塔区供水工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供水工程位于托里县柳树沟河,建设主要任务是城镇生活和工业用水。建设内容由拦河闸、输水管线和配水管道组成,工程建成后将取代现有的临时取水口。取水工程为闸堰结合的拦河闸,由溢流堰、冲砂闸和进水闸组成沉砂池后接输水管线全长17.75km(由暗渠、隧洞(3.75km)及管道等组成),输水管线后接已建水厂,水厂后接配套水管道长度1.85km。工程规模小(1)型IV等。项目区距托里县约120km,距庙尔沟镇约60km,距克拉玛依市约80km,距乌鲁木齐市约400km,附近有221省道,工程区交通便利。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下列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装配、出厂验收、包装、运输及保险、交货、提供必要的图纸和资料、设计联络会、对设备现场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验收等提供技术指导和监督直至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并移交给买方并进行培训服务等所涉及到的全部工作。
(1)球墨铸铁管及附件。
(2)供水阀门及量测设备;
(3)电气设备;
(4)水情自动化测报系统;
(5)金属结构设备;
2.3计划工期:工程计划2020年6月1日开工,2021年10月15日前全部工程完工。
供货期:2020年8月15日~2021年8月15日进行相应设备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履约能力。
3.3投标人应为球墨铸铁管制造商或取得球墨铸铁管制造商授权书的独立法人。一个制造商仅能授权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制造商与其授权的投标人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4日,每天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 www.xjslt.gov.cn 。
5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及答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0年6月9日11:00时(北京时间)。地点: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
(2)逾期递交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新疆日报》和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塔城地区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 |
招标代理: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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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延文、王伟伟 |
联系人:付文、张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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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099308231、18097595190 |
电话:13999191325、17704918816 |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