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讷河市村级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正常公告

2020-05-19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2020年讷河市村级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S2020G90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讷河市村级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施工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201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部补助资金、地方自筹资金,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讷河市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讷河市境内。

2.2 建设规模:合计隐患里程27.655公里。

2.3 施工概算:约482万元。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0年6月25日,交工日期2020年10月30日,共127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2.7 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其中JA1标段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

路线名称

隐患里程

(公里)

合计

(公里)

工程内容

备注

JA1

东升村至联盟村公路

1.745

27.655

标志、标线、减速带、护栏、里程碑、道口标注等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向阳村至和平村公路

3.300

三盛至南阳村公路

3.840

和通公路至三山村公路

2.440

学田村至丰产村公路

5.380

老莱监狱七分场至老莱镇公路

10.95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均可申请投标:

(1)资质最低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近三年(2017年1月至今已交工项目)完成过一份单项合同额200万元以上的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交工证书颁发时间在2017年1月至今已交工项目的业绩为有效业绩,以上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并附上业绩查询截图。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被否定。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至少担任过一个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4)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年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至少担任过一个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的打印日期在2019年4月-2020年4月;

(5)财务要求:

1)近三年(2017年-2019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所投标段最高投标限价金额;

2)2019年营运资金(最近一年度流动资产-最近一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总和不得少于投标人在本项目所投标段最高投标限价金额的 15%。

(6)信誉要求:

1)近三年(2017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2)近三年(2017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近三年(2017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未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3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颁布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没有被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及相关主管部门列为禁止投标名单的单位、被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及相关主管部门列为禁止投标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2019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18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评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05190900分至202052409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将在阅读招标文件遇到的、需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于2020年5 月25日09:00前在交易平台上提出,招标人的澄清、补遗于2020年5月26日09:00 前在交易平台上发布。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同时进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及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分别安排线上远程开标人员和参加现场线下开标授权人员。

重要说明:投标在交易平台只需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PDF),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0代替,上传PDF版投标文件应与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17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20年6月17 日09时0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6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6室。逾期送达的以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线上远程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8日09时00分;

5.5现场纸质开标时间为2020年06月18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与递交投标文件同一地点举行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及“齐齐哈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7.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公示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齐齐哈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公示内容包括:

8.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8.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8.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8.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对下述机构提出

联系方式

人:讷河市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 址:讷河市城南新区

邮政编码:161300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452-3378007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层

邮政编码:150090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话:15545171909

电子邮箱:hljszsgczb@163.com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讷河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