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设备更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5-21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设备更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汕头市公告时间2020年05月21日 17:5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5月22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28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2号中信大厦303号房之一
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1日 09:30
开标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2号中信大厦303号房之一
预算金额¥349.95801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4-88933052
采购单位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韩江路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名称汕头市采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2号中信大厦303号房之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4-87269978

项目概况
  法庭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2号中信大厦303号房之一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06 11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05-146019-0021

项目名称:法庭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499,580.19

最高限价(如有):3499580.19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设备更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设备更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2.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5月22日起至2020年5月28日期间将以下材料送达汕头市采博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2号中信大厦303号房之一)报名备案;
2.1 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手机、传真等信息;
2.2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4 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2.6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7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06月18日 至 2020年08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1.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一份); 
1.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纳至开标日期前近三个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5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必须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
2.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4.本次采购招标投标人只得选择一个包组报名参加,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包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5  22 日至 2020 5 28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2号中信大厦303号房之一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06 11 09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2号中信大厦303号房之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包组号            设备名称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包组A: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设备更新采购项目监理    ¥100,000.00 元

包组B: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3,399,580.19元

包组A开标时间:2020年6月11日09时30分。

包组B开标时间:2020年6月11日10时30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汕头市韩江路33号

   联系方式:0754-88933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汕头市采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2号中信大厦303号房之一

   联系方式:0754-872699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754-88933052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汕头市采博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