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第二中学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2020-05-22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 那曲市第二中学改扩建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CZX-XZSG-2020-002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那发改基建【2019】8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那曲市教育体育局,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报建编码为54242120031601161 。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那曲市第二中学改扩建项目

2.2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那曲市;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建设规模:学生宿舍建筑面积2510.36平方米、附属用房106.72平方米、暖棚1114.73平方米、公厕254.71平方米以及附属工程,室外总平工程一项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2.5招标范围:学生宿舍建筑面积2510.36平方米、附属用房106.72平方米、暖棚1114.73平方米、公厕254.71平方米以及附属工程,室外总平工程一项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2.6工期:一年(365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交(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区内、外企业须按藏建市管[2013]119号和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 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至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四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4月9日登陆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zbtb.tov.cn/)报名、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五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10时00分,地点为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那曲市文化路辽宁路交叉口西北面羌唐大厦十一层(市科技局正对面)。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到场参加。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七 其他

7.1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投该项目投标无效。

7.2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7.3 区内、外企业须按藏建市管[2013]119号和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到场参加,并提供相应备案资料。

7.4 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的通知》(藏建市管【2016】278号)的规定要求。

7.5 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藏党发[2017]9号)的规定要求。

7.6 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7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7.8 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至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7.9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法[2017]148号)、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班[2019]9号)文件等相关内容:1.本项目必须落实用工实名制;2.本项目民工工资必须实行分账管理;3.本项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民工工资专户。

7.10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7.12各投标单位严格按照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电梯承载量进入电梯,如因超载被困电梯中导致无法按时递交投标文件,致使项目废标、流标,后果自行承担。

7.13进入交易中心的各投标单位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解除隔离观察证明,在进入交易中心备查、否则不能进入交易中心。

7.14投标人须携带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到开标现场。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那曲市教育体育局

招标人地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之窗1号楼5楼502室

联 系 人:桂女士

联系 电 话:13889081436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