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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专讯

·2008年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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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1日 星期三
·中国国际招标网编辑部 蒙英异


 本期目录:
  随着油价高涨,如何应对国际石油价格飙升问题,世界各国在除了对高油价的担忧和呼吁产油国增产之外,还决定加强在节能减排上的合作,通过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油价。随着油价高涨、能源危机步步紧逼,中国政府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稳定国内成品油市场。

 本期目录:
  发改委:暂缓成品油价格改革利于稳定社会经济 发改委、财政部要求稳定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
  交通运输部推出第二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 交通部《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通过审查
  财政部:对部分进口成品油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 财政部关于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财政扶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两部委通知要求严禁成品油经营企业擅自提价 环境保护部首次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发改委:暂缓成品油价格改革利于稳定社会经济

  发改委副主任张国宝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一直坚持从计划到市场逐步过渡的石油及成品油价格政策,目前原油价格已与国际完全接轨,成品油价格也计划与国际接轨。但是,当前正值国际石油价格出现飙升的时期,如果快速推进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接轨,必将对农业等产业产生巨大的影响,其影响要远远大于油价上涨的影响。因此暂缓成品油价格改革有利于稳定社会经济。
  针对国际社会认为中国、印度能源消费增加导致了石油价格暴涨的说法,张国宝强调,石油价格飙升虽然有供需方面的原因,但主要原因是大量的投机资金涌入石油期货市场进行投机交易,导致石油价格严重偏离了实际价格。

 

发改委、财政部发出通知要求稳定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

  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两公司要切实承担起保证成品油市场供应的责任,要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开足马力生产,调整产品结构,多渠道组织资源,千方百计增加成品油市场投放,要充分利用地方炼厂的生产能力,保障市场供应。
  通知强调,两大石油公司要督促所属企业认真执行成品油价格政策,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销售。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维护成品油价格政策的严肃性,不得超越定价权限和范围擅自制定和调整价格。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成品油价格执行情况和库存水平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违反规定擅自提高成品油出厂、批发、零售价格和捏造散布虚假涨价信息、超过正常库存水平囤积成品油、趁机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要从严查处。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通知还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经济运行部门要密切关注当地成品油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随时掌握市场动态,建立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交通运输部推出第二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

  交通运输部近日将“液力缓速节能技术”等20个典型项目作为交通行业第二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在全国交通行业推广。
  2007年6月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交通部启动了交通行业节能示范活动,并推出第一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活动开展一年来,经过对示范项目的提炼、宣传推广,广大交通企业学到了先进的经验,起到了典型引路、全面推进的效果。为此,交通运输部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国交通行业开展节能减排示范活动。经各省交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大型交通企业推荐、专家评选,交通运输部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将“液力缓速节能技术”等20个典型项目作为交通行业第二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推向全国交通行业。
  交通运输部要求广大交通企业,积极参加节能减排示范活动,根据典型经验,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具体措施,不断提高行业整体节能减排水平。

 

交通部强制性交通行业标准《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通过审查

  油价的不断上升,影响着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也让节能问题显得尤为紧迫。2008年5月29日,部科教司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强制性交通行业标准《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标准审查会。“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研究”是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发展模式研究》课题的专项行动之一。该专项行动项目包括两项强制性交通行业标准的制订,其中之一的JT 711-2008《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已于今年4月18日发布,9月1日起实施;《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由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来自交通运输部、地方运管部门、汽车制造企业、运输企业、行业协会以及高等院校等方面的36位代表出席了标准审查会。专家组一致通过了对此标准的审查,与会专家代表一致认为,标准起草组充分掌握了我国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水平,并结合国际相关标准的发展趋势,制订出的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能够指导汽车制造企业及公路运输企业控制燃料消耗、促进行业进步,该标准的实施对规范公路运输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并将取得显著的节能减排效果。

 

财政部:我国对部分进口成品油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

  财政部4月15日公告称,自2008年4月1日至6月30日,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及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部分进口成品油实行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
  根据公告,实行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的进口成品油包括中石油进口的50万吨汽油、100万吨柴油和中石化进口的50万吨汽油、150万吨柴油。具体进口企业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以及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据中石化集团公司有关人士表示,由于近期国际市场油价持续攀升,国内、国际成品油价格倒挂,石油企业在进口成品油时承担亏损。对成品油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将有助于减少成品油进口对石油企业带来的亏损,保证国内市场成品油供应。

 

财政部关于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财政扶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今年以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不断攀升,境内成品油价格从紧控制,出现和原油价格倒挂的情况。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相继表示,公司近日收到财政部关于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财政扶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说,从今年4月1日起,中央财政对进口原油加工形成的亏损给予适当补助,补助资金按月预拨和清算;二季度安排的进口成品油实行增值税全额先征后返政策。
  为弥补国有油企的亏损,中央政府分别在2006、2007年和2008年一季度,为中石化提供补贴50亿元、49亿元、74亿元。

 

两部委通知要求严禁成品油经营企业擅自提价

  为了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民营成品油企业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所有成品油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严禁违反规定擅自提价。
  《通知》称,地方炼厂(具备批发资格的除外)所产成品油要严格执行交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两集团公司集中批发的规定。所有成品油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严禁违反规定擅自提价,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质量、计量等规定。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推进成品油集约化经营,依法撤销不合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相关职能部门要严肃查处供需双方违约行为和违反规定乱涨价的行为,及时协调解决成品油流通中的矛盾和问题。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共同努力,切实做好成品油供应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环境保护部首次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气候变化和能源问题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两者必须同时加以解决。节能减排不仅能降低油价,还能遏制气候变化。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日联合发布《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IV阶段)》等四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这是环境保护部成立以后,首次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为进一步降低汽车污染物排放负荷,提高汽车污染排放控制技术水平,完善汽车排放监控体系,环境保护部有关部门对现行重型汽车排放标准体系进行了调整,对现行重型汽油车排放标准进行了修订,发布了国家排放标准《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IV阶段)》。新标准降低了污染物排放限值并改进了排放检测方法,同时对车辆排放控制性能的耐久性、在用车符合性和安装车载诊断系统(OBD)也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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