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及第六食堂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变更
| 加 入 日 期: |
2009-07-02 |
| 招 标 编 号: |
44040120090617168SG |
| 所 属 行 业: |
能源工程 |
| 截 止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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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 标 机 构: |
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地 区: |
珠海市 |
答疑公示
项目编号44040120090617168SG
项目名称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珠海校区23-25栋学生公寓及第六食堂配电工程
标题招标文件澄清
内容根据投标人的疑问,现对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珠海校区23-25栋学生公寓及第六食堂配电工程招标文件进行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第29页投标函件内容及评审细则 1.1项内容中:1、取消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为: “项目技术负责人电力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招标文件中凡 “项目经理”均指具备电力工程师资格证书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本澄清内容是招标文件的必要补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有与本澄清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内容为准。
本澄清内容将发给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珠海校区
2009年7月2日
* 提 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