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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数C网第一标“七宗罪”
中国国际招标网 时间:2008.09.16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作者:常晓龙

  中国电信CDMA网络设备的招标结果已出,华为、中兴、阿尔卡特朗讯三厂商中标份额分别在40%、40%和20%左右。包括核心网、无线、终端在内的本轮招标,金额达到279亿元。此次招标中各大设备厂商的价格大战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然而,在价格战的背后整个招标过程中还存在着更多的问题。

  一.未明确发布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作为国有企业,招标项目CDMA网属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设施项目中的通讯项目,招标估算金额已然达到必须招标的标准,其资金来源属于国有资金,因此,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九条规定,该项目属于应当公开招标项目。然而在《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或《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指定网站上均无法找到相关招标信息。即使从中国电信集团招标采购网上看到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信息,也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关于招标公告发布的规定。其招标公告只有标题,内容也只是标题的简单重复,根本就没有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甚至都没有指明招标方式。而招标人未依法发布招标公告,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平等、便捷地获取招标信息,严重影响招标的公开性及有效竞争。
      ------中国电信CDMA网招标怎生一个乱字了得(陈晓云)

  二.招标方案中途更改

  在贵阳会议之前,关于是否对原有设备进行搬迁 (将原来设备拆除,重新安装),来自中电信的说法一直并没有争论。设备商也深知,搬迁消耗巨大,大规模搬迁将是对原有网络的巨大考验,网络接通时间会特别长。一位外国设备商人士称,此前中移动将苏州的GSM网的摩托罗拉设备换作华为的之后,曾经遭遇了用户满意度大幅下降的后果。此外,在国有资产保值的要求下,也不主张对已经购买的基站设备进行拆除,因为搬迁重建的损失是巨大的。

  然而,贵阳会议结束后,中国电信一夜之间产生了第二套方案:“整体搬迁方案”。据中电信人士透露,这个方案由电信省级公司提出,已经上报电信总公司,如果某些设备商价格居高不下,就将采用第二套整体搬迁方案。
        ------摩托罗拉中电信CDMA招标零报价秘密

  三.等标期小于规定时间

  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中国电信移动网络建设无线网工程招标公告的发布日期为2008年8月7日。而媒体透露的消息表明,2008年8月14日晚,在北京小汤山召开无线设备唱标会议。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唱标之日,仅仅不过7天时间,远远低于招标投标法20天等标期的规定。
        ------中国电信CDMA网招标怎生一个乱字了得(陈晓云)

  四.确定中标人前的谈判

  在8月14日首次报价之后,中国电信没有公布CDMA无线网设备招标最终结果。中兴表示,“唱标是很严肃的事情,唱标之后的价格一般不作修改。尽管对手报了很低的价格,但仍然对取得大份额充满信心。”另外一家设备商对记者说,电信正在要求设备商修改报价,但是并非全部,“华为的价格不用修改了”。他还坦言,“中兴和阿尔卡特朗讯将会有二次机会。” 中国电信内部人士透露,目前,多数二次报价已经上报给电信,但是这一次将不像上周四再次公开唱标“这次报价,就将是设备商对电信的一个承诺,只有甲方乙方知道,将不会对第三方透明。”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而电信的这一做法是违反该规定的。
        ------摩托罗拉中电信CDMA招标零报价秘密

  五.中标前透漏招投标信息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等规定,有关招标投标、评标的情况,在中标前不得对外公开。因此,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者在中标前不得对外透露,以免影响招标公正性。而中国电信CDMA网招标中,对于法律禁止披露的招标信息却是透露得极为充分。尤其是在参与本次中国电信CDMA网设备招标的厂商多为上市公司的情况下,把这些尚未公开的信息透露出去,不仅妨碍了招标的公正性,也严重违反了证券法关于内幕交易的有关规定。
      ------中国电信CDMA网招标怎生一个乱字了得(陈晓云)

  六.涉嫌不正当竞争

  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吴洪教授对记者表示,超低价竞标中国电信C网招标是不可取的,我国对于招标已经有了较为规范的程序和法律。招标法规定报价不可低于企业的成本,这里的成本是指报价企业自己的成本,而非社会平均成本。C网制造企业的成本已较为透明,低价竞标企业的成本总不可能仅是其竞争者的十几分之一吧?这样的报价有点类似国际贸易中的“倾销”,可能涉嫌不正当竞争,所以并不可取。

  七.部分设备未进行招标

  核心网又包括交换机和无线设备。其中,交换机已无悬念,据阿朗内部人士透露,原该公司在2007年的交换机业务范围仍然归阿朗,其他地区中兴和华为竞争。在原来阿朗交换机所在地,中国电信甚至没有给其他企业发出标书.

  法律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部分条款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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