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020-03-02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伊吾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绿化工程(监理)
品目
采购单位 伊吾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0年03月02日 10:2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3月02日 12:00至2020年03月06日 19:30
招标文件售价 ¥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环城西路建业嘉园12#-2-903;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邮箱315162114@qq.com
开标时间 2020年03月22日 11:30
开标地点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环城西路建业嘉园12#-2-903#
预算金额 ¥64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伊吾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项目联系电话 19990238786
采购单位 伊吾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采购单位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9990238786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宏力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环城西路建业嘉园12#-2-9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7699020865、18160396179

一、 招标项目编号:HMHLY-2020-002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伊吾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绿化工程(监理) 1 64000000 迎宾大道南延路、顺达路新建绿化及管网的监理服务 本项目计划投资1210万元(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 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4、 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有效的外省队伍进疆单位备案手续或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5、投标企业法人及投标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目进行期内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内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原件)6、法人身份证明或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 7、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8、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尚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9、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证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20-03-02至2020-03-06 19:30:00

上午:09:30-13:30

下午:15:3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环城西路建业嘉园12#-2-903;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邮箱315162114@qq.com

3.标书售价(元):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20-03-22 11:30:00

七、 投标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环城西路建业嘉园12#-2-903#

八、 开标时间:2020-03-22 11:30:00

九、 开标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环城西路建业嘉园12#-2-903#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伊吾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绿化工程(监理) 5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阿勒泰路支行 3002013509200046495 网银转账或银行电汇 必须备注项目名称,递交投标保证金成功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②《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③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④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⑤按照(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3、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标单位须提供一份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提供用于本项目接收由招标代理公司发送的电子版招标文件的邮箱号码,承诺该邮箱号码真实准确且为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接收邮箱,加盖公章提供该证明文件的电子扫描文件发送至新疆宏力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邮箱315162114@qq.com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宏力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包舰平

联系电话:17699020865、18160396179

传真:/

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环城西路建业嘉园12#-2-903#

2、采购人名称:伊吾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人:张世轮

联系电话:19990238786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伊吾县财政局

联系人:苏杰

监督投诉电话:18099341717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 伊吾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绿化工程(监理)-招标公告.doc

    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