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2022年螺翼式水表年度采购项目(一标段)

2020-05-23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摘要:本公告受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5-23,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2022年螺翼式水表年度采购项目(一标段),所属区域:广东-佛山,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商:如同时参与,中标金额:,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2022年螺翼式水表年度采购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2022年螺翼式水表年度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佛山市范围内

2.2项目名称: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2022年螺翼式水表年度采购项目(一标段)

2.3本项目共分2 个标段,本招标段为“一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招标控制价如下:

受佛山市禅城区供水有限公司、佛山市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2022年螺翼式水表年度采购项目(一标段)的招标人,对2020—2022年度佛山市禅城区供水有限公司、佛山市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的DN50、DN80、DN100、DN150垂直螺翼式水表和DN50、DN80、DN100、DN150、DN200水平螺翼式,以及与所投水表配套的远传装置的进行年度集中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以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准。

招标控制价:7778967.00元。

2.4交货期及合同期:

交货期:接到招标人(或使用单位)供货通知后25个日历日内,货物由中标人仓库运送至招标人(或使用单位)指定地点。超过上述期限10个日历天,可以视为不按期交货。

合同期:本项目的合同供货期为2年(自合同签订日起24个月),在合同期结束日前订购的货物,中标人均应该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后续的到货、验收、质保期等服务,而上述的服务不应该由于合同到期而终止。为了保持跨年度项目的完整性,招标人及其下属各子公司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在不超出本合同价的基础上、于合同结束前向中标人下订单,并要求中标人在合同期后的若干时间内完成到货、验收以及后续的质保期服务等,而中标人必须按照订单的要求,组织生产并自行租赁仓库妥善保管订单上的水表。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交货期、包安全,综合单价包干。

2.6质量要求:按国家行业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且远传水表系统抄表成功率不低于99.5%,抄表准确率不低于99.5%。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本次投标水表的制造商;

(2)投标人须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上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本标段全部规格的水表产品必须包括在许可范围内;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3.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3.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注:本款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本款所指的“处罚”范畴。

4.3.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注:本款所指的“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行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勘察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本款“近三年”是指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3.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3.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5.2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00时00分起至2020年5月29日23时59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交易员交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确认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一标段)要求投标人提交15.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并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函纸质原件单独密封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时间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19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0年6月19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0.5 各投标人可以同时就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2022年螺翼式水表年度采购项目的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各标段应分别报名、分别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须分标段单独提交,并分标段编制及递交投标文件,但两个标段的投标文件所提供的项目管理人员可以相同。

10.6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2022年螺翼式水表年度采购项目(一标段)和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2022年螺翼式水表年度采购项目(二标段)的所有招标日程安排及开标评标地点相同。

10.7 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2022年螺翼式水表年度采购项目(一标段)和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2022年螺翼式水表年度采购项目(二标段)开标、评标、定标次序如下:

10.7.1招标人完成“一标段”的开标程序后再完成“二标段”的开标程序。

10.7.2评标委员会完成“一标段”的评审程序后再完成“二标段”的评审程序。

10.7.3“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如同时参与“二标段”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参与评审,但不参与“二标段”中标候选人排序。若因“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参与“二标段”中标候选人排序的原因,导致“二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不足3名的,则“二标段”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

10.7.4“一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被招标人根据投标人须知第7.3.2款确定为中标人,且该中标人同时为“二标段”中标候选人的,则该中标人将自动丧失“二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此时,招标人将根据“二标段”中标候选人的排序依次递补,如无中标候选人可递补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本标段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6号供水大厦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邮 编:528000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人:李先生、庞小姐

电 话:0757-83367759

电 话:0757-82298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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