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选聘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0-05-25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1.谈判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2×660MW燃煤供热机组项目已由河南省发改委以豫发改能源(2015)153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选聘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项目进行谈判。

2.服务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选聘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287236

2.3 服务范围: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招标代理,包括招标前期准备、向招标主管部门的报备与审批、编制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谈判文件、招标文件等)、在国家规定的相关网站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谈判公告、招标公告)、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组织审查投标单位资格、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答疑、按照河南投资集团要求,利用中原招采网,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组织投标、开标、评标、发中标通知、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标投标资料汇总装订成册后移交、草拟及协调合同签订、后续服务(有可能产生的配合稽查、投诉、协调、配合审计)等与上述代理项目招标活动有关的服务。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开标时提供原件),且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内容。

3.2 谈判单位具有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开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及网站截图)

3.3企业获得AAA信用等级含信用报告,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开标时提供原件、网页查询截图及网址)

3.4 近三年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暂停资格、降级或撤销资格的处罚;机构主要负责人没有受到相关刑事处罚(开标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5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有招标代理岗位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提供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法人签字的网上截图并加盖单位印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电子注册与报名

4.1本谈判项目通过中原招采网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及评标。

4.2有意参加谈判并符合谈判条件的潜在谈判响应人,需先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证书认证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谈判活动。

4.3满足本谈判公告第3条款服务商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20年5月25日9:00至2020年5月28日9:00,持“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到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见第7条款)报名,并同时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报名。

4. 谈判采购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响应文件包括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和纸质谈判响应文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纸质响应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

5.2 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中原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纸质投标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版打印装订(其中的授权书、承诺函、报价表等重要内容应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方签字),内容及格式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完全一致。

5.3 电子与纸质谈判响应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纸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谈判地点):荥阳市贾峪镇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项目部三楼会议室。

5.4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谈判人: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地址: 荥阳市贾峪镇

联 系 人:张虹

联系电话:0371-87020885

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监督电话:0371-67795237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监督电话:0371-69515150

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