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忻城县大塘镇寨东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0-05-26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宾市忻城县大塘镇寨东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工程已由来宾市国土资源局以来宾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给予来宾市忻城县大塘镇寨东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立项的批复(来自然资函〔2019〕4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来宾天翼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本,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来宾市忻城县大塘镇寨东村

建设规模:来宾市忻城县大塘镇寨东村项目实施面积为37.6249公顷,新增水田面积33.8709公顷。

项目总投资:根据项目立项批复(来自然资函〔2019〕412号)项目总投资额为1655.04万元,最终以最新批复的相关文件为准,其中建安费以发包人委托的中介机构审定的结算为准。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准备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80天(日历天)。

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0 年6月至 2020 年11月。

2.2 招标范围:来宾市忻城县大塘镇寨东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农林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投标人不得为近三年内被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为D级的参建单位。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要求项目总负责人任职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规划或土地管理或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类似工程是指:土地整治规划设计项目,土地整治或高标准农田施工项目。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然人均可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lbsggzyjyzx.com)获取招标文件或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部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收取及开具凭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18日10时00分,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出示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设计费支付方式:详见专用条款。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合同暂定价(建安费)的20%支付预付款(暂不开增值税发票)。

施工费(即建安工程费)支付方式:工程进度款合同内按月完成工程量的85% ,合同外经业主审核完成工程量的60%,工程竣工结算后,支付至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价款的97%(按规定先扣除质保金),剩余尾款待质保期满并复检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ztb.gxi.gov.cn、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lbsggzyjyzx.com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忻城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72-5514099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来宾天翼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滨江北路258号

邮 编:546100

联 系 人:连工

电 话:0772-6658766

传 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9层、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1508、1509室

邮 编:530000

联 系 人:李青、黄婷

电 话:0771-8060239

传 真:010-63373576

电子邮箱:liqing@itc.genertec.com.cn

2020 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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