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华建设项目

2020-05-26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现代教育技术和创客教育实训室设备采购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软件/应用软件/通用应用软件

采购单位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行政区域桂林市公告时间2020年05月26日 14:5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5月26日 14:54  至  2020年06月17日 09:3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lcz.cn:880/)或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直接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7日 09:30
开标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
预算金额¥158.41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翔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29198
采购单位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飞虎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岑老师 联系电话:0773-3975072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建设大厦南楼1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蔡翔 联系电话:0773-2829198
附件:
附件1http://www.ccgp.gov.cn/oss/download?uuid=E39D0D36C39A413529C3F316AEE0F0 复制链接到浏览器下载G1-00206 现代教育技术和创客教育实训室设备采购--招标文件.pdf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现代教育技术和创客教育实训室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现代教育技术和创客教育实训室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LZC2020-G1-00206-GXJH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翔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291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飞虎路9号

联系方式:岑老师 联系电话:0773-397507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翔 联系电话:0773-2829198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临桂区建设大厦南楼1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现代教育技术和创客教育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现代教育技术和创客教育实训室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0-G1-00206-GXJH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标段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A

现代教育技术综合实训室设备

1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B

创客教育实训室设备

1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A分标: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B分标:伍拾捌万肆仟壹佰叁拾元整(¥58413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4. 投标产品80%以上为广西工业产品的政策功能分给予加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的规定,广西工业产品是指广西境内生产的工业产品,以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为准。“投标产品80%以上为广西工业产品”是指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时供货范围中采用广西工业产品的金额占本次招标总金额的80%以上)。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lcz.cn:880/)或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直接提交投标文件。

八、招标公告公示期限:2020年05月26日至2020年06月02日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于2020年06月17日09时30分(截标时间)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2、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0年06月17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1)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致;

(2)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

(3)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

(4)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或光盘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并装入投标文件袋中。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06月17日09时30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4号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lcz.cn:880/(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飞虎路9号

   联系人及电话:岑老师             联系电话:0773-3975072

 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建设大厦南楼15楼;

      项目联系人:蔡翔   联系电话:0773-2829198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2862142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2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8.4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26日 14:54 至 2020年06月17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lcz.cn:880/)或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直接提交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lcz.cn:880/)或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直接提交投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4. 投标产品80%以上为广西工业产品的政策功能分给予加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的规定,广西工业产品是指广西境内生产的工业产品,以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为准。“投标产品80%以上为广西工业产品”是指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时供货范围中采用广西工业产品的金额占本次招标总金额的80%以上)。